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2〕56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2〕28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汉财办农〔2022〕41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汉财办农〔2022〕44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洋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李家村、磨子桥安置点贷款本金利息偿还项目计划的通知》(洋财发〔2022〕58号)文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0万元)11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47.6万元)21.1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465.86万元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共计726.96万元下达你们,并将绩效目标表批复你们(详见附件),请你单位收到该文件后,结合《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洋政发〔2021〕14号)文件,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年终列入2022年21305相关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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