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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一、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申报材料:1、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一卡通存折首页复印件(标明开户银行及分行);4、《洋县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户口所在地镇办社保所申领)。

补贴标准:500元。

申报程序:实现转移就业后6个月内由贫困劳动力本人或委托其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成年子女)向户籍所在地镇办社保所申报。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享受一次(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的除外)。咨询电话:0916--8212852(洋县劳动服务局就业科)

二、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申报资料:1.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到务工地点的实名制车票(不含软卧火车票、飞机票);4、务工证明材料(以下三者之一即可:①、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劳务协议;②、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连续三个月领取工资凭据;③、经所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其他驻村工作队员)共同确认)

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不足500元依据票据补贴。

申报程序:应在实现转移就业后3个月向户籍所在地镇办人社所申报,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只能申报一次交通补贴。咨询电话:0916--8212852(洋县劳动服务局就业科)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实现自主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申报资料:1、《洋县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创业者证明材料(由村、镇盖章)5、创业者银行个人账户等

补贴标准:5000元。

申报程序:在洋县境内开办店面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在7至12个月间向创业所在地镇办人社所申报。咨询电话:0916--8212852(洋县劳动服务局就业科)

四、就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者,可享受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补贴标准:培训时间低于80课时的,每人每天20元(深贫村50元);培训时间不低于80课时的,每人每天50元。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咨询电话: 0916--8223281(洋县劳动服务局培训科)

五、创业担保贷款

贫困劳动力创业期间,可享受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对创办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贴息。咨询电话:0916--8222630(洋县劳动服务局创业科)

六、公益岗位补贴

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和收入边缘贫困户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

申请程序:村两委会根据岗位需求与上岗人员要求,发布招聘公告,在个人申请基础上初选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推荐给镇(办)考察、公示、审批、并聘用上岗。咨询电话:0916--8223281(洋县劳动服务局培训科) 

七、城乡居民养老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60岁以上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60-69周岁人员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08元;70-79周岁人员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18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28元。咨询电话:0916--8226322(洋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待遇发放科)

八、贫困户大学生见习补贴

高校毕业生见习:毕业两年内的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可在洋县县域内企事业单位见习,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可享受见习补贴1200元。咨询电话:0916-2938705(人才交流中心)

在校大学生寒暑假见习:贫困户家庭在校大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享受进政府机关见习政策,见习期限为1个月,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咨询电话:0916-2938705(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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