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中迪瑞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洋县溢水镇窑坪村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三个方案审查结果的
公 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汉中迪瑞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洋县溢水镇窑坪村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汉中汇隆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洋县溢水镇桃园村建筑用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洋县成山建筑石料用闪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洋县武康路87号
联系单位:洋县自然资源局矿管科、耕保科
邮 编:723300
联系电话:0916—2996188 0916—2996187
洋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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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洋县成山建筑石料用闪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