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2021年一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状况公告
一、监测情况
2021年2月19日至2月20日,我局委托汉中有为检测有限公司对洋县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洋县城区大口井饮用水源地、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水源地及洋县傥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进行了监测。
(一)监测点位
1.洋县城区水源地取样地点位于傥河大口井内。
2.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取样点位于饮用水源地9号取水井内。
3. 洋县傥河水库水源地取水点位于坝前水域。
(二)监测项目
1.傥河水库地表水水源地。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GB 3838-2002)的分析要求,完成常规分析项目62项。
2. 洋县城区大口井饮用水源地、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水源地。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分析要求,完成常规分析3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按指标值所在的限值范围确定地下水质量类别,指标限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按单指标评价结果最差的类别确定,并指出最差类别的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应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选取相应类别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评价结果应说明水质达标情况,超标的应说明超标项目和超标倍数。
质量保证: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监测单位对监测结果负责,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三、评价结果
总体情况评价
监测的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测项目均达标,占100%,不存在超标指数及超标倍数。
2021年一季度汉中市洋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 及超标倍数 |
1 |
洋县 |
洋县城区大口井水源地 |
地下水 |
达标 |
— |
2 |
洋县 |
中核陕西铀浓缩公司水源地 |
地下水 |
达标 |
— |
3 |
洋县 |
傥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地表水 |
达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