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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

洋县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洋县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洋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要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管理部内设办公室和两个业务经办大厅,从业人员11人,其中,在编5人,非在编6人。

洋县管理部办公地址:洋县长乐街东段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

夏季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17点。

咨询电话:归集支取8636566

         个人住房贷款8633885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7,实缴单位356家;新开户职工795人,实缴职工13000多人。2021年,缴存总额20600万元,占年计划的117%万元。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减少)1家。

(二)提取2021年,提取总额10400万元,占年计划106%。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3户,8468万元,占年计划10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减少)1家。

三、主要财务数据

由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统一核算。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连续两年保持零逾期。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全县没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严格按照《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办理指引》执行,政策无变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严格按照《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办理指引》执行。分为住房消费提取、销户提取、特殊情况提取三大类。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严格按照《汉中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引》执行。自贷款申请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50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0年。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严格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1-5年(含)2.75%、5年以上3.25%)。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1年4月,执行新的《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指引》,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办理流程,精简要件资料和审批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机制,2021年实现的5个“跨省通办”事项:“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配置了个人征信查询服务终端。查询功能,推出了公积金手机APP、支付宝公积金“刷脸”查询服务。

(三)当年所获荣誉情况

2021年洋县管理部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四)当年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五)当年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洋县管理部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