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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新政出台

创业的你看过来,个人(合伙)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扩就业安排部署,更有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就业作用,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7月1日,陕西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分担利息

《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陕财金办(2022)30号)文件规定,2022年7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原个人应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各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支持,助力援企稳岗。

二、降低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条件

小微企业应当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

三、明确贷款利率

金融机构新发放的个人(含1年期以上3年以内贷款)及小微企业(含1年期以上2年以内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15OBP,其中贫困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25OBP(年利率约6.2%

以上创业担保贷款最新政策敬请大家广泛宣传,共同助力我县“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业务联系电话:洋县劳动服务局创业服务科:0916—82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