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洋县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通知


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通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洋县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1231日前,在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2311日至630日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除可通过以上方式公示年报外,还可以纸质方式直接向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对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被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将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被限制或者禁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履行信息报送和公示义务的,也将受到相应处理。

详情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报)操作指南》。

特此通知。

                    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