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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洋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南》的通知



洋文旅发【20219号

洋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洋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政务公开标准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效能,按照《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南》,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洋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工作职能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工作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的关键。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对标公开目录,切实做好公共文化政务公开公示工作。

二、贴合实际,确保内容规范可行。以“坚持依法依规、促进利民便民、鼓励创新发展、实施动态调整”为原则,对标《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及时、准确公开需要大众广泛知晓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并根据情况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和更新。

三、拓展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文化馆(站)、图书馆、文博馆、各镇办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镇分馆充分发挥基层阵地优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图表图解、音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同时对重要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信息应通过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等实体平台及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应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电媒体、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对外发布;对于针对特定群体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应探索实施精准推送。

附件:洋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洋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2月19

    附件: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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