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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发〔2020〕23号关于依法关闭洋县窑坪乡油灯坝南天门石英矿的通知

洋政发〔2020〕23号


洋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关闭洋县窑坪乡油灯坝南天门

石英矿的通知


溢水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市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按照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和秦岭北麓现有采石企业务必于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遵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的函》(陕自然资矿函〔2020〕31号)和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加强秦岭地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洋县窑坪乡油灯坝南天门石英矿实施关闭,特此通知。


洋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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