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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办发〔2020〕3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洋政办发2020〕35号


洋政办发〔2020〕3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动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3号)、《汉中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保持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坚持消费引领、市场主导、审慎监管、绿色发展,从供需两端发力,积极培育重点领域消费细分市场,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持久、更强劲的内生动力。

二、提升城乡便民消费服务水平

(一)推动传统商贸转型。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商店”。鼓励商贸企业发展新零售,支持企业发展以设计、定制、体验为特点的个性化商业模式,打造服务型、体验型、主题型消费新业态。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实体零售和网络零售龙头企业来洋县发展。鼓励部门协作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快建立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优化商贸物流设施空间布局。鼓励骨干商贸企业发挥对消费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发展连锁经营。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县经贸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健全农村居民消费。贯彻落实《洋县消费扶贫产品认定办法》,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农产品。依托五大区域特色产业和10大有机生产示范基地优势,加强“朱鹮·有机”有机农产品宣传推介,争创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持续推进“小农户对接大市场”,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城乡双向流通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和品牌连锁机构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商贸服务中心,提升农村消费便利化。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推广食用农产品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扩大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县经贸局、县邮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

(三)提升住宅消费。引导梯度消费,完善商品房市场长效健康发展机制。支持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依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租赁制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治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县住建局)

(四)培育汽车消费热点。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政优惠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公共充电站布局,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发展小微型客车租赁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学校等地下空间同步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提升行业服务品质。(县经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

(五)推进信息消费。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完成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鼓励发展三网融合第三方服务等新兴业务。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完成老旧小区光纤改造,实现新建小区、办公楼、商业楼宇和大型场馆光纤到户设施建设一步到位。加快推进5G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加快智慧洋县建设,支持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在城市管理与便民服务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消费支撑能力。(县经贸局、县市监局、县网信办、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六)倡导发展绿色消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倡导“绿色环保、低碳出行”,鼓励共享单车规范发展,完善慢行系统建设,促进市民绿色出行。引导绿色建筑建设与消费。开展绿色回收,支持重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转型升级,逐步建立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创建绿色商场,推动绿色商场逐步向超市、专业店等业态延伸,引导流通企业增设绿色产品专区,扩大绿色产品销售。推动绿色流通发展,倡导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商品过度包装。(县交通运输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

三、拓宽新兴消费市场供给

(七)提升旅游消费。修改完善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不断完善景区道路、公厕、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切实提升景区品质内涵。落实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下调政策,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推进旅游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农家乐、民宿行业标准,出台宾馆酒店、餐饮饭店评星定级标准,进行全方位管理约束。着力推动旅游与交通、农业等融合发展,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增强供给质量。建立旅游业大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旅游服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深入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导游、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水平,全方位改善旅游环境。(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八)扩大文化消费。积极实施蔡侯纸文化博物馆建设,认真做好蔡伦墓世界遗产、朱鹮世界自然遗产以及傥骆古道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积极做好“文化三馆”布展陈列。加快实施智果寺保护维修工程,持续开展谢村黄酒文化节。精心筹备2021年油菜花海节、梨花节活动。大力发展地方特色文创产业。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洋县皮影、汉调桄桄、悬台社火、朱鹮音乐剧等民间传统艺术,不断提升洋县文化品牌竞争力加快实施电影院线制改革,推动“互联网+电影”业务创新。积极培育一批拥有较强实力的网络出版服务企业。(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九)挖掘体育消费潜力。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馆和社会足球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人口集中点体育设施“两提升”行动,积极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充分释放体育消费潜能。(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

(十)提升健康消费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健康体检、中医养生保健、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机构。推动城乡闲置医疗资源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专科医院、老年康复护理、医养结合机构转型。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向乡村延伸,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十一)健全养老消费。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建立健全养老领域公建民营相关规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发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设老年人急救、转诊绿色通道。推动医养结合,鼓励医疗机构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提供健康检查以及康复护理等服务。(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

(十二)规范发展家政消费。落实家政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推动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家政服务人员评价考核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家政服务相关的保险产品。(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

(十三)扩大教育消费。推进教育培训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衔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逐步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办学。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建立健全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开展校企一体、产教融合试点。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投资设立非学制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多渠道增加优质教育培训消费供给。(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

四、不断完善消费服务体系

(十四)培育名优消费品牌。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逐步由食品农产品领域向消费品等其他领域拓展。选择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加大新产品开发、名牌产品培育力度,推动“洋州产品”向“洋州品牌”转变,加强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等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大力开展品牌促销活动。(县市监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

(十五)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实施“标准化+”消费升级,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开展教育、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建立健全重点服务业标准体系。实施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废止撤销一批与生产生活脱节、制约行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大力开展新型节能低碳环保产品、有机农产品和高端服务认证(县市监局、县经贸局)

(十六)加强重要消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制定追溯体系建设重要产品目录,积极推进大数据在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等重要消费品召回制度。(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

(十七)完善消费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落实企业的信息共享共用主体责任,实现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推动不涉及个人隐私、企业和国家秘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消费领域企业开展第三方综合信用评价。建立重大信息公告和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深入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发布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常态化发布红黑名单信息。(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经贸局)

(十八)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建立健全商务领域联合奖惩机制,在直销、药品流通、预付卡等行业或领域建立信用分级监管和执法制度。加强金融领域广告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规范经营,提升金融消费满意度。与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等协作,加强电商消费维权。(县市监局、县经贸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洋县支行)

(十九)推广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定期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应对突发状况对经济带来的影响。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通过“花蓄”平台进行发放,采取个人申领,扫码深领方式进行发放。所有在洋县的消费者按照通知均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参与报名申领,电子消费券设定有效期限。(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五、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

(二十)完善支持措施。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农村地区现代物流、信息网络、服务消费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文化旅游、体育休闲、健康养老等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经贸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洋县支行)

(二十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国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标准的相关政策,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等生产要素流转机制,促进城乡要素等价交换,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升优抚工作服务保障水平。(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十二)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加强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完善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广播电视等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统计监测,进一步做好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入统工作。(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监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

(二十三)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重大消费政策宣传,进一步倡导和培育绿色消费理念,正确引导社会消费预期,挖掘消费新增长点,促进供需有效对接,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依托电商企业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集中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市监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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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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