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洋政办函〔2020〕2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洋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回应群众热切关注的问题,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发改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办理相关事宜,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1条、政策法规信息4条,财政信息1条,公示公告信息15条,重点项目公开信息2条、县长信箱信息9条、其它报道类信息1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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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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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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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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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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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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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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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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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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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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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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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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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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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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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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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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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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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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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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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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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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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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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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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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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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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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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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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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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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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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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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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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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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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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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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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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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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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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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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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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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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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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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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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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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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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发改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不强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发改系统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找准信息公开切入点,找准社会热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公开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强化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