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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我县出台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奖代补方案

新年伊始,为更好创建干净整洁的城乡人居环境,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县政府在前期调研、讨论基础上,出台《洋县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治理工作以奖代补方案》,着力探索一条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的长效治理之道,构建“共谋、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方案》规定,从2021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316万元作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激励奖补经费。由县创建办组织,对各镇办环境整治工作实行一月一督,一季一评。将18个镇办分为山区镇和平川丘陵镇,按督导评查成绩每半年奖补一次,其中山区镇第一名7万元,第二名6万元,末位镇4万元,其余镇办5万元,平川丘陵镇第一名8万元,第二名7万元,末位镇5万元,其余镇办6万元。同时,鼓励各镇办将垃圾及时收集转运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循环利用、集中处理,每吨按15元进行补助。

在奖励同时,《方案》明确指出,季度评查考核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镇办,要书面向县委、县政府说明原因。连续三次排名末位的镇办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由县领导进行约谈,并在相关媒体上作表态发言,不得参与评优树模。

《方案》的出台,拉开了我县乡村振兴的序幕,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激发各镇办比学赶超劲头,为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建设“净美洋州”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