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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司法局“严把五个关口、创新做好四项工作”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

今年以来,洋县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推进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着力消除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因素。上半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8人,解除40人,目前在册130人,居住地变更迁入0人,迁出2人。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收监执行1人,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3人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不稳定因素,社区矫正对象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脱管漏管,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平安洋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严格执法,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严把社会调查评估关。近年来,洋县社会调查评估呈梯队式增长趋势,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拟被执行非监禁刑罚的罪犯(被告人)监管、教育、帮扶责任,对不适宜非监禁刑罚的和不符合在本县辖区内实施社区矫正的坚决予以驳回。今年,共实施调查评估82人次,评定适宜非监禁刑罚62人,不适宜非监禁刑罚18人,不适宜在本县执行社区矫正的2人。

严把入矫报到关。一方面严把法律文书审核关,依法对外地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罚回洋县执行时,经常居住地不在本县或监管责任无法落实的,坚决将法律文书退回原判法院。另一方面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时的教育工作,树立法律权威,让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严把解除矫正关。每月月初对当月拟解除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统计,将信息发布在洋县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催告各司法所及时到县局办理解矫手续,有效避免提前解矫或延迟解矫等违法问题的发生。各司法所到县局办理手续时,填写案件审查登记表,对管理档案进行自查。工作人员对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管理档案进行审查,不过关的退回填补整改后重新审批。

严把居住地变更关。对于因居住地变更原因迁入或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把关,夯实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责任后才予以迁出或迁入,防止脱管、漏管和二次犯罪问题的发生。今年,共办理居住地变更2人,其中迁入0人,迁出2人。

严把请销假关。认真落实请销假管理制度,在特殊时间节点严把请销假关口,同时规范请销假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请假人员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人和保证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的安全稳控。

夯实责任,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

做好常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陕西省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每年对各司法所开展不低于两次的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今年,自行检查或联合县检察院对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20余次,查处问题524例。

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各级“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运”维稳安保期间,及时下发文件,针对不同时期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在夯实基层司法所监管责任的同时,及时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落实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

做好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监控工作。在要求各司法所每天登陆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对辖区内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位监控的同时,县级管理员每周至少登陆一局系统,对全县重点矫正对象进行定位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检查中,共发现查处问题434例,对私自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处理,谈话警告处分2人。

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工作。今年,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及时跟踪处理。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警告处分3人次,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收监执行1例。

规范运作,认真开展好指导培训工作

认真指导各司法所对平台的使用和维护,完成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于20211月初步上线试运行,但由于技术力量缺乏和管理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等因素,县局和各司法所在平台的维护使用上存在一定障碍。针对这一现状,局矫正股认真钻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及时请教省市技术专家,充分掌握系统的维护使用技术,对18个司法所进行了集中培训,保证各司法所能自行维护、使用平台。

认真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在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报送工作情况。每季度20日前收集整理并指导基层司法所统计报送当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人员情况。

大胆创新,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

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思路,加大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力度。根据分类管理的规定,针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难度大,每月行踪难掌握的特点,结合陕西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信息化的监管方式,除对手机实施定位监控外,要求其下载社区矫正对象APP,通过APP对其进行实时监控,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周签到报告和日签到报告工作。

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三级报批工作机制,即司法所报送,业务科室审核,分管或主要领导签发;建立工作记录、台账机制,建立了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违规违纪问题处理记录、电话记录、信息平台巡查记录、居住地变更记录、社会调查评估等记录台账,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有迹可循、有据可查;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请销假权利义务告知书,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

创新监督方式。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2018以来326件社区矫正案件进行了交叉评查,并对其中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一共对6件(假释2件,暂予监外执行4件)进行评查,入矫解矫程序合法规范,监管程序到位,无脱管漏管,未发现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问题。

创新监督机制。结合业务工作性质,制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方案,确保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关系案,同时健全完善通报制度,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系统干部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做到“一人一记录”、“一案一登记”,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不受外界干预,依法独立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