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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四个强化”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以来,洋县紧紧围绕中省市土壤污染防治部署要求,紧盯重点目标任务,通过强化源头控制、防范新增污染、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用地准入四项措施,狠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强化耕地污染源头控制。持续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执法监管,扎实组织开展净土环保执法检查行动,坚持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定期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处置情况开展检查,按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积极组织企业落实清洁生产审核、自行监测工作要求。

强化新增土壤污染防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土壤环境建设项目,要求严格落实防腐蚀、防渗漏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动态更新2024年度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指导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法定义务。鼓励相关单位因地制宜实施设施升级改造,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化耕地分类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关于耕地保护相关法规政策,持续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依法划分优先保护类耕地。持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落实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持续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强化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严格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的准入管理,督促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状况调查评审,对不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得启动建设用地报批程序。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政策要求,持续巩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