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曼青(1912—1961),陕西省洋县人,1912年10月出生在洋县西区江村一个农民家庭里。原名朱桂馨,为人沉毅有胆识,和蔼可亲。
朱曼青在洋县西区良马寺小学读书时,就受马列主义思想影响,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在中共秘密组织领导下,他经常参加打土豪、抗捐税、冲县衙、杀恶绅的革命斗争。由于在革命活动中表现突出,1930年他经共产党员陶禾仁介绍,加入了党的组织,并担任党小组长、党支部委员等职。1932年暑假,朱曼青参加党组织领导的武装游击队,提了反动团头的武器,杀了罪大恶极的国民党洋县西区区长米××和催款委员付×。同年考入汉中联立中学后,经常为党组织传递文件。后因革命事业需要,他毅然辍学,专门从事党的地下革命工作,至1937年冬以前,曼青先后担任洋县西区江村党支部书记、西区区委书记、县委宣传委员、县委书记等职。在这一时期,他曾遭敌人两次逮捕关押。第一次是为陕南特委给洋县县委送文件途中,在洋县城门被敌逮捕。在审讯中,敌人施用烙铁、杠子等重刑,迫其交出党的文件。但曼青坚贞不屈,拒不招供,保守了党的秘密。第二次是在处决叛徒孙×后,敌人将他关押。在狱中,敌人施行灌辣椒水、上踩杠、背火背篓(将铁箱捆在人脊背上,里面放上烧红的炭火)等酷刑,逼他招供。尽管双腿被杠子压坏,整个脊背被烧得焦烂,七窍被辣椒水刺得痛苦万分,但朱曼青始终未向敌人屈膝。经组织和家人多方营救,在坐牢十六个月后被保释放。出狱后,朱曼青带着伤残的身体仍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1937年冬,按照组织安排,朱曼青参加了党在泾阳举办的安吴青训班学习。1938年2月青训班学习结束后,党组织又派他去国民党军第三十八军十七师教导大队做中共秘密组织工作。在教导大队第一期至第四期工作期间,他公开的身份是学员班长、教员、区队长等,但实际上在党内担任中共支部书记、三十八军秘密党组织工委成员的职务,负责党组织的发展工作。由于他在部队中积极宣传党的政策,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仅在教导大队一至四期的学员中就发展了数百名共产党员,壮大了党的力量。这些党员毕业后分配到各个部队,成为基层党组织的骨干力量,为抗日救亡和后来三十八军起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42年,他从教导大队第四期调至修械所任所长,利用工作之便,为游击队提供枪支。中共秘密组织用这些枪支武装自己或换取活动经费。他在教导大队培养的学员毕业后都当上了连、排长,而他毫无怨言地继续当一个教员。他的组织观念十分强,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他立即向组织作了汇报。组织对他说:你是搞秘密工作的,结婚必须经组织审查。他愉快地接受了组织的审查批准后,才和王惠敏结婚。1943年后,朱曼青在领导教导大队发展党员的同时,还参加了三十八军工委领导机构,负责分管三十八军军部、十七师、三十五师、九十六军等部队党组织工作。1944年4月,朱曼青在率部掩护主力部队转移时,因敌众我寡,不幸被日寇包围后俘虏。在将他押去修铁路期间,趁敌不备,逃出敌人营房,历尽千难万险,奔赴延安找到了党组织。到达延安不久,组织又交给他回部队筹备三十八军起义的任务。返回部队后,经过大量的细致工作,促成了原三十八军1945年7月7日的起义。部队起义后,朱曼青历任西北民主联军第三十八军十七师团委书记、豫西后方司令部直属机关党委成员、十七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十七师五十四团政委、西北民主联军三十八军司令部军政科科长、陕南军区政治部秘书等职,参加了中南地区和陕南的解放战争。
新中国建立后,朱曼青被组织派往陕南军区军政学校任副校长。1950年后,陕南军区军政学校撤销,组织调他担任中共岚皋县委书记,后任中共安康地委统战部部长、中共安康地委副书记兼统战部部长。1958年调中共汉中地委任地委副书记等职。
1961年元月,朱曼青因病在西安逝世,时年48岁。根据朱曼青生前对革命事业的贡献,陕西省人民委员会追认他为革命烈士。并将其遗体安葬在西安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