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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21年6月6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17件。现将第二十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勉县定军山水泥厂,夜间生产粉尘大、噪声大,影响当地居民休息。

勉县

经查,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信访反映的“勉县定军山水泥厂”实际为勉县定军山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勉县金泉镇墓上村。该公司于2012年初对3×11米机立窑进行拆除,保留原水泥磨机,形成一条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

1.关于“夜间生产粉尘大”问题。经查,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水泥磨(球磨机),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脉冲袋式除尘器1套;其余工段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10套。经调阅该公司2020年1-3季度(4季度为冬防期未生产)、2021年1季度的自行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水泥磨除尘后的废气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制要求。根据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6月3日22时30分-00时30分监测结果显示(勉环监字〔2021〕第013号),该公司水泥磨除尘后的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执法人员调阅了该公司近两年来配套除尘设施的布袋更换记录,2020年3月至今共更换布袋约1000条。同时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检查频次对该公司开展日常执法检查,2018年至今未发现有废气超标排放或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此项信访内容情况不属实。

2.关于“夜间生产噪声大,影响当地居民休息”问题。经查,该公司2021年1-5月基本利用峰谷电价优惠政策夜间进行生产,生产时间集中在晚23时50分至次日7时。该公司紧邻金泉镇墓上村七组,噪声声源磨机距离最近住户直线距离约 200米。经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2021年6月3日22时30分—00时30分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区南侧、西南侧、东北侧厂界噪声排放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周边住户存在一定影响。此项信访内容情况属实。

针对该公司夜间生产时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于2021年6月5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有关环境问题的通知》(勉环发〔2021〕67号),责令立即停产进行整改,对水泥磨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加装独立基座、使用吸声材料包裹或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完成治理后,须经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2

略阳县八渡河拦水坝闸门在2020年汛期期间未提前打开,导致三河口公园淹没,将树木冲毁,破坏生态环境。

略阳县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不属实。经查阅工程资料,组织水利专家等相关人员现场对水上景观坝体进行查验。略阳县八渡河县城水力自控翻板坝维修工程位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城区内八渡河段,水上景观四级坝坝体属于水力自控翻板闸坝,当上游来水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不需人为操作、不需外加动力,闸门会自动开启底板泄流冲淤。在洪水来临前必须关闭翻板闸门,让其自动泄洪,否则翻板闸门会被钢索拉住,在洪水中产生拍打导致损坏,如遇上游冲来较大的树木等固体物,也会造成破坏性的损毁。因此,在汛期无需提前人为操作打开闸坝。三河口公园(如意广场)于2017年11月1日竣工验收,该广场“防冲不防淹”,2020年8月16日,全县强降雨和上游来水嘉陵江最大洪峰流量达到5820立方米每秒,洪水一度进入城区,县城大部分地区被淹没,包括三河口如意广场,广场中的绿化树木也被冲毁。该广场洪水淹没与水上景观翻板闸的开启无直接因果关系。

略阳县水利局在翻坝闸坝下河步道处张贴了《汛期安全告知书》,宣传和解释了翻坝闸泄洪运行原理,并提醒市民切忌在闸门管理范围内活动,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组织人员对翻板闸坝进行了检查,保证汛期内翻坝闸坝能迅速顺利启闭,发挥正常泄洪功能,水利局将加强八渡河城区段的巡查检查力度,并向周边广大群众解释宣传翻板闸运行原理,使群众增强对水利设施的了解,消除顾虑,平安度汛。

3

汉台区银滩路将下水道的污水垃圾清理在路面上,好几天了没人清理,臭气熏天,恶臭无比,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出行。

汉台区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2021年6月3日,汉台区住建局、中山街街道办事处现场查看时无污水垃圾。经调查,所投诉反映的路段位于银滩路中段张记纸包鱼门口,该路段污水井盖于2021年5月31日破损,区住建局于2021年6月1日对此处污水井盖进行了更换,建国社区对井内污物立即进行了清理清运,未将污物堆放在路边。

在此之前,2021年5月23日接群众投诉“反映该路段有污水垃圾乱排乱倒,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现场调查发现,汉台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在2021年5月20日,对城区部分街道排水网管进行疏通、清淤,5月21日清淤疏浚工作进行到银滩路时,运送淤泥专用车辆发生故障,导致清理出的淤泥污水未能及时清运的问题,汉台区住建局、中山街办事处立即安排专车对此处淤泥污水进行了清理清运。

一是汉台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及建国社区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和巡查,严控此类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清淤及污物清理工作时要及时做到随清随运,不得影响城市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出行;三是由建国社区向周围群众做好解释和情况说明,并落实人员开展巡查,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4

汉中市交通局机关食堂的油烟和排污管道坏了有半年多了,油烟味大,污水乱排,每天清晨5点左右食堂做饭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汉中市交通局机关食堂的油烟和排污管道坏了有半年多,污水乱排,每天清晨5点左右食堂做饭”问题不属实;“油烟味大、噪音大”问题属实。所投诉的“汉中市交通局机关食堂”位于市交通局院内东侧一楼靠南,东面为汉台区法院,南面为空道,西侧紧邻市交通局办公住宅楼,北面距风景路约30米。食堂生活用水经管道排放至城市管网,餐厨废弃物统一收集,没有污水乱排现象。机关食堂周一至周五早餐备餐时间为6:30左右,周六、周天不供餐,不存在每天清晨5点左右食堂做饭噪音扰民的问题。食堂后厨操作间约20㎡,安装有抽油烟机,烟道通至二楼楼顶,楼顶安装油烟净化器一台,该设备油污淤积未见清洗,设备运行时噪音较大。

一是对该单位下发了《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责令停止(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对油烟净化器、抽油烟机、排烟烟道等设施进行全面清洗、清理和维护,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各设施正常运行;二是针对噪音问题,要求该单位加固抽油烟机,加长排烟管道,远离居住区,并加装隔音设施,减少噪音污染;三是由汉台区东关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周边群众合理的环境权益。

截至6月5日,该单位已暂停机关食堂供餐,并聘请专业机构对机关食堂油烟净化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工程预计4天完成,排烟烟道更换加长正在实施中,新购置油烟净化装置即将安装调试到位。同时对整改后的油烟和噪音情况进行检测,保证达标排放。

5

汉台区桥北广场竹园天玺6楼汉都酒吧,晚上经营时间经常到凌晨3点,音乐声大,严重影响后边竹园华府2期居民休息。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所投诉的酒吧名为“汉都酒吧”(工商注册名为汉中市汉台区汉都酒吧),位于天汉大道竹园天玺中心B区6层营业房,总面积800㎡,于2019年11月25日与私人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期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经营用途为酒吧。2020年9月19日开始试营业及内部音箱调试,2020年12月内部升级改造停止试营业,2021年5月15日恢复营业。该酒吧租用的为竹园天玺中心西侧楼,层高共6层。西临居然之家商场,层高为7层、东临竹园天玺中心主楼,1栋层高33层、南临滨江路及桥北广场、北临竹园华府2期内的广坪村安置楼,1栋层高为26层,距离汉都酒吧约 200米。东北方向为竹园华府2期商住楼,有共3栋高层住宅,最近的3号楼相距汉都酒吧约60米。经现场核查,该酒吧店内共设置有低音炮18个,全频音箱4组,普通音箱2组,该酒吧在装修期间采取了隔音棉、隔音板、隔音毡、减震砖等措施对酒吧地面、墙壁、顶部进行了隔音降噪减震处理,并于2020年11月12日试营业期间委托汉中市有为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酒吧周边的竹园华府2期两家住户入室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该酒吧营业时间为19时至第二日凌晨2时,主要存在音响噪声。汉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21年6月2日23点30分对汉都酒吧西北侧界外,酒吧东侧界外,竹园华府2期3号楼1504室卧室进行了噪声监测,酒吧西北侧界外声值为59分贝、东侧界外声值为49.2分贝、竹园华府2期3号楼1504室卧室声值为48.3分贝,除西北侧界外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制9分贝外,其余点位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一是责令该酒吧制定噪声污染治理方案,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并在整改期间降低设备音量,22时后禁止使用产生高噪声的设备,整改完成后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周边群众进行公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减轻噪声扰民;二是责令该酒吧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凌晨2时至上午8时营业,确保不群众影响休息;三是要求汉中竹园华府物业公司履行业主管理责任,督促该酒吧严格控制经营时间,经营期间降低设备音量,减少噪声扰民行为。

6

汉台区望江路中段广厦东方明珠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将废水排入银海国际广场小区地下室,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出行。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投诉人提到的广厦东方明珠小区与银海国际广场小区相邻。广厦东方明珠小区已于2016年建成并交付业主使用,投诉人提到的“银海国际广场小区”并未建成使用,常年处于停工状态,不涉及产生废水,自停工以来该项目四周一直处于被封闭围挡状态,并无小区居民出入,也不影响周边群众通行。

要求汉台区付家巷社区安排专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防止出现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出行问题。

7

勉县东盛苑小区一楼商铺餐饮店,将油烟排入东盛苑小区内,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出行。

勉县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信访反映的东盛苑小区一楼商铺餐饮店,实为勉县渔乐圈烧烤店东盛苑分店,位于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东盛苑小区,临街门面房营业面积106平方米,注册日期为2020年11月02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同年12月11日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止2025年12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经营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清洁能源,但是因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规范导致油烟通过操作间窗口直接排放入东盛苑小区内,检查发现临窗外墙面周边有油烟油渍污染。

一是责令该餐饮经营户立即整改。6月4日,该经营户已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被油烟污染的小区商住房墙面进行清洗及二次喷漆并用涂料恢复原貌;已在排烟出口加装管道和相关设施,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后低空排放入地面水箱。截至目前,整改已基本到位。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深化餐饮油烟治理,确保餐饮油烟规范处置,有序达标排放。

8

汉中市世晨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砂子、碎石乱堆,粉尘大,污染大气环境。

汉台区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汉中市世晨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孤山村,占地面积约40亩。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该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项目配套建设2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设立8个分别为100立方米的混凝土筒库、运输罐车15辆。该公司生产厂区内因堆存的砂石原料未采取密闭、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于2021年1月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F汉台环责〔2021〕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厂区内砂石原料进行有效密闭、覆盖,对厂区道路洒水保洁等,同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陕F汉台环罚〔2021〕9号)。该公司按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为彻底解决物料堆放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该公司新建一座约3200平方米的物料库房,预计在7月建成,届时,砂石物料将全部进棚密闭存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一条生产线正常生产,另一条生产线未生产。配套建设的8个混凝土搅拌筒库顶部均安装了静电风机式除尘器,2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分别安装了8个降压管除尘器和8个布袋除尘器,除尘设施均可正常运行。该公司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了3座分别为500立方米的废水收集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全部泵送至搅拌生产线中作为原料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路面已硬化并安排有专人清扫,购置有洒水车1辆,进出生产厂区门口设置了车辆冲洗台1座,出车车辆均进行了冲洗,设置了喷淋设施不间断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及喷淋降尘,厂区路面清扫保洁到位。  

一是要求该公司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好“三防”措施, 对厂区内所有砂石物料进行全覆盖,同时加快物料库房建设进度,确保砂石物料全部进棚密闭存放,彻底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要求该公司强化车辆冲洗和路面清扫保洁力度,切实防治扬尘污染;四是要求龙江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后续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此类情况再度发生。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汉中市时间:2021年5月8日-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6-2620102,邮政信箱:汉中市第A01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