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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更新时间:2022-04-14 11:20:31

机构职能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发展改革、科学技术、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科学技术、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 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 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追赶超越,建设“六个洋县”、构筑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发展和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牵头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六)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县“一带一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七)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落实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安排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推进落实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和实施革命老区等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

(九)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并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协调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参与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调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公平开放。

(十五)拟订全县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供需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县级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粮食等物资储备行政管理。

(十六)监测预测预警全县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落实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贯彻执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发布有关价格监测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十七)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确定全县科技重点项目,牵头组织科技攻关、科技开发及推广应用。贯彻执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十八)提出全县科技改革及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建议,组织实施并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全县基础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县政府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审核工作。

(十九)负责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全县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和协调全县大型仪器设备共享。

(二十)制定全县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推荐和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科研单位与科技型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申报。

(二十一)负责全县科技考察、培训、学术会议、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学技术奖励、科技保密工作,促进产学研合作。

(二十二)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技咨询、评价监督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有序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农业技术创新和农村科技进步的政策;组织农村科技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

(二十四)协调解决全县重大科技和科技优先发展领域的问题,组织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疗卫生方面的科技工作。承担全县科技宣传、信息、统计工作;指导镇(办)科技工作。

(二十五)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科研单位的联系,推动科技与人才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联系服务重大建设项目谋划、咨询和技术人才。

(二十六)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县苏陕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县铁路建设指挥部、县绿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二十七)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二十八)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贫困村交通、水利、电力、体育、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落实开发性金融(脱贫攻坚)合作和项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镇(办)和县级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实施。负责全县科技扶贫工作,承担科技推广、示范工作,组织选派“三区”人才(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特派员,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做好如皋与洋县的对口扶贫协作工作,统筹协调干部交流、人才支援、项目扶持、劳务协作、助医助学等工作。 

(二十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十)按规定权限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战略、规划,统筹协调重大问题;负责产业结构调整、煤炭削减和清洁能源替代等相关工作。

(三十一)负责重点基础设施、科学技术等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三)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县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价格改革。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三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在生产能力管理、产能调控等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参与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负责非煤矿山灾害防治督导监察,依法查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联系我们

办公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傥城街13号

办公电话:0916-821212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邮编: 723300

机构领导

王永仁 同志:主持局党组和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技术局全面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和乡村振兴工作。

王  鹏 同志: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牛宝峰 同志:负责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局环资能源股、项目储备服务中心;联系县安委会、县应急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电洋县分公司、天然气公司等;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杨  丽 同志:负责局系统组织、人事、政府投资项目、重点项目谋划、苏陕协作、妇联、团委等方面工作,分管局投资股、苏陕协作股(苏陕办),联系组织部、编办、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住建、人社、行政审批、妇联、扶贫开发公司等部门。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杨宏锦 同志:负责局系统党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推进、物价、包抓局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农经股(代赈办)、营商办、物价股、价格认证中心,联系县农委、农业农村、市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政府机关总支、电信通讯等部门,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郝舒航同志:协助杨丽同志负责苏陕协作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杨  斌 同志:主持绿产办工作,负责深化改革、意识形态、宣传、科技、政府采购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发展规划、科技、花园村驻村帮扶工作队,联系宣传、科协、教体、统计、文旅、民政、卫健、医保、网信等部门工作。协助杨宏锦同志负责局党支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书棋 同志:协助负责绿产办工作,协助杨斌同志工作,协助分管苏陕协作工作,协助杨丽同志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陈  敏 同志:主持价格认证中心工作,协助杨宏锦同志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基锋 同志:协助牛宝峰同志工作,按照项目储备服务中心内部分工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彭方超 同志:主持科技进步促进中心工作,协助杨斌同志工作,负责科创委办公室、发展规划股,分管科技股,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宣传、保密、信访、安全、卫生、接待、公物管理、文印等工作。
联系人:黄子玺   办公电话:0916-8212128
(二)财务室: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支出决算公示,财务报告,人事、劳资日常业务及年报,全年的所有科室的项目资金拨付、日常经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规划咨询费、政府贷款还款等相关费用的审查及支出。
联系人:杜于华   办公电话:0916-8220861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联系人:彭方超   办公电话:0916-8227477
(四)投资股:负责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按规定权限申报和管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地方企业债券发行。
联系人:任培恒   办公电话:0916-8225175
(五)重点办: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组织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前期工作计划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完善全县重点项目信息库;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研究分析。
联系人:陆 鹏  办公电话:0916-2775397
(六)工贸金融股:负责工业、服务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的申报、下达、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国家优惠政策的执行(包括鼓励类企业减免税、购置进口设备减免关税等)并组织审查;监测分析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态势,负责安排全县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协调项目的执行,检查项目的落实;负责全县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上报、贷款使用监管;融资平台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人:薛会文  办公电话:0916-8225758
(七)农经股: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赵小玉  办公电话:0916-8223228
(八)科技股:负责县域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科技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申报省、市科技项目,与财政部门共同审批县级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科技成果和科技奖励工作的申报,协调有关部门对适用技术和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开发;做好科普、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等工作。
联系人:龙 洁  办公电话:0916-8212486
(九)环资能源股:负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能源行业管理、应急保障等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电力天然气公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承担县安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联系人:田 科   办公电话:0916-8212486
(十)粮食股: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日常业务工作,负责粮食省长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粮食等物资储备;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县粮食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指导粮食流通技改、新技术推广;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县粮食应急预案,提出启动建议;负责原粮食系统安全监管、遗留问题处置和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县食安委安排的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联系人:田 彬   办公电话:0916-8225758
(十一)物价股:贯彻落实有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依法对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对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负责全县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价以及评估工作的管理。
联系人:陈 敏  办公电话:0916-8212486
(十二)绿产办:负责宣传贯彻绿色产业发展政策,切实搞好绿色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的申报、计划下达、进度管理和督查检查等事宜;园区创新等工作。
联系人:杜 英  办公电话:0916-8227477
(十三)苏陕协作股:负责苏陕对口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的具体协调工作,参与双方干部交流、人才培训等的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互访活动安排;安排苏陕对口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的项目与资金管理工作。
联系人:张书棋  办公电话:0916-8225175
(十四)营商办: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统筹谋划、督导检查、综合考评和舆论宣传等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联系人:尚 玘  办公电话:0916-822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