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13 10:27:39
(一)贯彻落实执行中、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及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县内外贸易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起草全县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内贸发展、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城市市场发展,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议,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全县电商扶贫工作。
(三)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及标准;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重大工业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执行符合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整顿和涉气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
(五)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商贸物流业行业管理;负责商贸流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油品质量监管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七)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全县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负责全县各类外贸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和汉中市外经贸区域协调促进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负责加工贸易能力核查及审批。按有关规定承担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美容美发)的行业管理、创优评差、职业资格鉴定等工作。负责内外贸易、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牵头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政策,制定全县口岸发展规划;负责口岸功能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电子口岸和口岸信息化建设;负责县政府口岸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贸易展览会等商贸促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联络工作,负责对全县商贸政策环境进行综合考评。承担全县茧丝绸行业日常协调工作和项目申报工作。
(十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十三)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意见,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四)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民爆生产、销售持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工作;指导全县工业质量管理、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指导工业信息化应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全县工业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动电子信息与软件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协助市工信局做好在洋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监督与服务工作。
(十六)贯彻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配合市工信局做好全县工业领域招投标活动管理工作。
(十七)研究拟定全县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承担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増强企业活力;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减负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中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国有企业上市工作。
(十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通过规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家资本收益。负责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国资系统脱贫攻坚汉中合力团相关工作任务。
(二十一)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群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稳定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县域工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和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纳入全县工业经济体系统一规划、总体安排、统筹发展;推进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三)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四)负责中省市驻洋企业联络等工作。
(二十五)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处置相关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县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企业间人才沟通交流工作,吸引优秀人才为洋服务。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洋县和平路3号
办公电话:0916-821231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邮编:723300
白明玉同志(企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企工委、经贸局党组、经贸局全面工作;分管亲商助企办工作。
华虎新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经贸局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企改办)、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群团、考核工作。
邓 奎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企业服务股、技安股工作;负责4111专班工作。
张剑峰同志(局党组成员、电商中心主任) 主持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工作;分管商务股工作;负责市场整治、中省驻洋单位联系衔接协调工作。
高 军同志(局党组成员、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工信股工作。
刘志鹏同志(总工程师) 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一、各股室具体工作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中省市县关于经济贸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的办理、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局政务运行、政务公开及各股室职责协调工作。
3.负责局机关文件和电传处理、档案管理、会议筹备、公务接待工作。
4.负责政府会议决定事项、“两案办理”、局党组和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系统内所监管企业党政领导人进行履职尽责的年度考核。
6.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待遇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7.承担局机关财务运行工作和预决算编制及执行工作。
8.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9.负责党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会群团、保密工作,抓好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及县委督查督办工作事项的推进落实。
10.负责政务12345热线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政府网站经贸版块信息上传、发布工作。
11.负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李小龙 办公电话:0916-8212312
(二)工信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工业经济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负责全县工业经济中长期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
3.负责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的培育;负责制定下达规上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协调指导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指导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
4.负责落实苏陕协作工作;脱贫攻坚汉中合力团相关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做好工业带贫、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工作。
5.承担县2025中国制造办公室工作职责。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高亚民 办公电话:0916-2775321
(三)商务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内外贸发展、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政策,做好口岸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直销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物流配送、快递的行业管理。
3.负责限上企业的培育和限上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目标责任的制定考核工作。
4.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县成品油市场整顿办公室职责;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油品质量监管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5.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全县外贸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6.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牵头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负责全县各类外贸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和汉中市外经贸区域协调促进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
7.负责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牵头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
8.负责贸易展览会等商贸促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联络工作;负责对全县商贸政策环境进行综合考评。承担全县茧丝绸行业日常协调工作和项目申报工作。
9.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负责“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处置相关工作;做好局系统创建、全域旅游工作。
10.承担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办公室、县小农户对接大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好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禁毒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楚景钧 办公电话:0916-8211404
(四)技安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高新技术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及标准;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清洁生产;组织实施重大工业科技项目,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建设,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2.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议;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4.执行符合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整顿和涉气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
5.拟定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意见,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县商贸和成品油安全专委会具体工作。
7.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工作。
8.负责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县“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办公室、淘汰落后产能办公室具体工作;推进落实山长制、河长制、湖长制具体工作。
9.承担县剥离国有企业社会化服务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青松 办公电话:0916-8219195
(五)企业服务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2.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应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全县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推动电子信息与软件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3.负责协调市工信局做好在洋县的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监督与服务工作。
4.负责中省市县综治、信访维稳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办理全系统信访案件的调查回复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应诉和回复工作;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5.负责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6.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全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企业间人才沟通交流工作,吸引优秀人才为洋服务。
7.负责中省市县有关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的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稳定工作。
8.负责做好全系统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全系统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及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全系统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县非公办、非公贷办、职评办工作,监测、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县域工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和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和考核评价,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纳入全县工业经济体系统一规划、总体安排、统筹发展。
11.贯彻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做好全县工业领域招投标活动管理工作。
12.负责协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期内和离任审计工作。
13.负责县清欠办具体工作,负责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及清欠工作。
14.负责全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慧城市建设具体工作。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李 锋 办公电话:0916-2775320
(六)电商股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2.制定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和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评价体系。
3.组织、协调、调研、谋划、管理和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升商贸流通企业拓展互联网应用能力。
4.推进网络零售、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示范县项目建设等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杨 勇 办公电话:8227378
(七)改制办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各级关于企业改革改制的法规规定和政策措施。
2.协助企业依法依规完善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预案等相关文件资料。
3.依法依规按程序指导企业改革改制,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改革改制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冯世荣
(八)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军民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牵头负责县域内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中省市驻洋企业联络等工作。
3.负责民爆器材生产、销售持证企业监管工作。
4.指导和协调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有关工作。
5.负责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培育、审查上报工作;指导军民融合企业做好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民参军”企业参加军工准入资质认证培训和“民参军”企业资质初审、上报工作。
6.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家资本收益;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国有企业上市工作。
7.负责县武器装备科研单位周边环境、安全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8.负责县国安委军工企业国安工作及反恐工作。
9.负责全系统深化改革具体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冯宝钧
二、内含机构工作职责
(一)电商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对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进行指导、管理、协调、服务。
2.普及电商知识和电商应用技术,培养县域电商平台专业人才,培育新型电商企业,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3.实施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和全县电商扶贫工作。
4.加强电商企业产销对接,培育县域网销品牌,宣传推广优秀电商品牌。
5.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调查,做好信息咨询等服务。
6.承担县消费帮扶专班具体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张剑峰 办公电话:2775325
(二)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执行中、省、市有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全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战略,参与起草全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推进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和政府智库工作。承担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监测,预测中小企业发展前景,开展中小企业新兴产业发展研究,为政策制定和评价提供服务。
3.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管理、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4.为中小企业科技推广、技术研发改造、项目开发、项目考察、举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参与指导、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创新基金项目。
5.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创新融资服务工作,为中小企业上市和融资提供服务。
6.协助开展中小企业各类人才培训服务,搭建交流平台,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提供服务。承担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推荐申报和组织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县域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指导评价工作,承担全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组织培育中、省、市特约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规范服务标准,组织绩效评价。
8.做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规划和综合管理服务以及县域工业集中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全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工作,发展飞地经济,组织参加创客大赛等竞赛活动。
10.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向培育,择优推荐。
11.配合做好中、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评价工作。
12.完成经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人:高 军 办公电话:27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