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2-13 16:48:56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贯彻执行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组织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和重点帮扶村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及有机产业发展。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中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全县中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论证储备申报,组织落实全县中药种植(养殖)规划布局、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市场信息、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指导推动全县中药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经营主体,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建立完善中药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八)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抓好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及运行。
(九)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做好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抓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开展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做好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统筹协调和监管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行业内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七)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八)负责农业农村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十九)负责农业生产污染控制、农村清洁、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负责农用地类别划定及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做好农业、畜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洋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洋县学巷街32号
联系方式:0916-821253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邮编:723300
强长虎同志:党组书记、农业农村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局党组、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人事财务等工作。
尚山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两案办理、经济形势分析、信访维稳、网络安全、宣传统战、武装妇联、科技教育、招才引智、审计、人事劳资、农村改革、农村三资管理、“三农”政策、农经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经营主体培育、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农村能源、农田建设、粮食产能提升等工作。协助强长虎同志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建党廉、作风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农田建设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联系农经站。
杨云广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千万工程”“用勤劳双手把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文明城市等)、督查指导、问题整改、农业综合执法、长江禁捕、扫黑除恶、社会治理、行政审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委农办秘书股、督导考核与质监法规股。协助强长虎同志分管县委农办。联系执法大队、农检中心,县行政服务大厅首席代表。
刘涛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干部培训、消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驻村工作管理、金融帮扶(互助资金管理、小额信贷)、生态环保、秦巴保护、观光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发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卫健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帮扶股、农机化与社会事业股,联系农机中心。
余绍群同志:党组成员、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局系统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效能督查工作;协助强长虎同志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工作。
周世庆同志:党组成员、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工作。负责种植业发展、粮食安全、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土壤治理、防灾减灾、农业保险、耕地保护、撂荒地整治、“非粮化”图斑整治、一产增加值、农民增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等工作。分管种植业股,联系农场、园林场。
王占宏同志:党组成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负责动防中心工作。负责养殖业、畜禽及水产业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设施牧业、智慧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分管养殖业股,联系水产中心、种猪场。
王万枝同志:局党组成员、有机中心主任。负责有机中心工作。负责苏陕协作、资金项目、扶贫项目资产、专项规划、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示范镇村建设、特色产业培育、“五个农业”发展、产业集群打造、数字农业、有机产业发展、绿色先行区建设、品牌农业、产业帮扶、龙头企业培育、产销对接、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负责产业规划股、产业化与市场信息股。
杨少冬同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负责防返贫监测和帮扶、脱贫群众动态管理、局系统工会工作。分管防返贫监测专班工作。
代国红同志: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执法大队工作。
王旨宝同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做好宣传、县委农办、党建工作。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材料、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计生、统战、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考核考勤、办公用品采购配发及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局党组会、局务会及综合性重要会议的会务筹备、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指导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管理。抓好党建、党风廉政、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网信相关工作;做好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支委会、总支换届选举等党务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年度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推进农业农村科技进步,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农业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外来物种管理。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农业教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育。编报部门预算,负责机关财务、建好资产管理台账,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农业项目资金账务,组织开展局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负责局系统工委及机关工会的管理,指导全系统工会组织建设、会员管理,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关心关爱职工。
(二)质监法规与督导股
职责:承担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承担农业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承担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各项业务工作的日常检查、督导、成效评估、考核和问题整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衔接考核评估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
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政策综合调研,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土地确权。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四)发展规划与市场信息股
职责:提出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发展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农业资源区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牵头“五个农业”发展,指导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建设和设施农业、智慧农业、有机农业建设。制定产业强镇、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贯彻执行农村金融政策。提出、拟订农业农村发展及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管理和实施。配合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网报入库等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项目资金模块日常信息维护、标注及修正工作。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雨露计划”和返乡创业及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的统筹规划工作。 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承担我县农业对外贸易促进和“一带一路”“苏陕协作”“万企兴万村”等有关农业经济、人才、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协调局系统外事工作。 指导全县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企业改制、营商环境保障,推动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网报入库等相关工作。
(五)种植业股(中药材产业股)
职责: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安全、撂荒地和土地非粮化图斑整治,做好耕地地力提升、土壤普查,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高新技术及良种引进、示范推广。负责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发展和乡村三产融合有关工作。负责一产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农业统计及分析,发布农情信息。开展粮食功能区划定,牵头做好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和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等有关工作。起草全县农作物种业发展、种业振兴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配合办理种子经营许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全县中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论证储备申报,组织落实全县中药种植(养殖)规划布局、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市场信息、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指导推动全县中药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建立完善中药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六)养殖业股
职责: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和兽医事业发展、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组织开展畜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及推广。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负责全县畜禽屠宰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贯彻执行全省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实施水生野生动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做好养殖业农业保险及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七)农机化与社会事业促进股(县委农办秘书股)
职责:牵头抓总乡村振兴等“三农”重点工作的部署、统筹协调、调度安排、督导落实及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及专题调研,收集编发“三农”工作动态。承担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及县委有关农村工作重要文件的拟订、审核、印发和重要会议筹备工作。负责做好“千万工程”,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指导村庄整治,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厕所革命。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统筹协调局机关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的县委农办相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做好秦巴生态保护、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贯彻执行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开展农机驾驶员培训和农机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管理和农机作业安全。贯彻执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定点帮扶和金融帮扶政策。负责协调各级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万企兴万村以及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扶贫互助资金、富民贷、防贫保险相关政策;负责消费帮扶和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方面工作,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承担全县防返贫专班相关业务工作,做好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县级信息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好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指导镇村开展好监测对象的识别纳入、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相关工作。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同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负责中省市防返贫监测数据信息系统,做好全县建档立卡数据信息、防返贫致贫信息、行业部门相关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承担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收入的日常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承担建档立卡数据信息及防返贫致贫信息对外查询服务工作。
(八)农田建设股
职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