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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更新时间:2021-11-13 11:20:46

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订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洋县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清理取缔固定煤炭销售点和煤质检测工作;对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成品油质量、机动车销售企业、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环境监管及相关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和调查。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中省市县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县级食盐储备体系、食盐应急预警机制,组织落实级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等特殊药品及放射性特殊医疗器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鉴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对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与专利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十六)负责指导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九)负责推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培育申报工作。组织全县个体工商企业参与脱贫攻坚行动。负责监督检查贫困地区生产领域消费品质量安全。负责绿色食药、医疗器械产业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职能转变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提高全县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贯彻中省市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精神,配合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现场检查、核查效率。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助、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投诉、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等投诉举报平台,优化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食用水产品、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洋县洋州办文明东路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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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3300

机构领导

 涛:党组书记、局长、县非公党委书记。主持县市场监管局、县非公党委、县食药安办全面工作分管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康永宁: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党组、局党总支、非公党委日常工作。负责非公党组织党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战、档案、机关管理、纪检监察、后勤保障、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会、网络安全、产品质量监管、品牌创建、环境保护、标准化管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烟草、政策法规、案件查处、扫黑除恶、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千万工程等方面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总支、非公办、监察室、法规股、质量股、标计股、安监股、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质检所,联系包抓西城工商所、纸坊市场监管所、华阳市场监管所、八里关市场监管所、茅坪市场监管所、关帝市场监管所、溢水市场监管所。

华树宏: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劳资管理、干部综合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公平竞争、价格监督、打传、粮食、消保维权、商标广告监管、知识产权监管、网络安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合同监管、秦巴生态保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文化旅游、综治、平安建设、“双减”等方面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教股、竞价股(打传)、消保股、商广股、药械股、网监股(秦巴办)、消协、平安办,联系包抓东城工商所、戚氏市场监管所、磨子桥市场监管所、黄安市场监管所、黄家营市场监管所、黄金峡市场监管所、桑溪市场监管所。

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食药安办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生产、餐饮安全、食用农产品、食品流通、食品抽检、保健品、化妆品、食盐监管、市场主体发展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根治欠薪、非法集资、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创建等方面工作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协调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特食化股、信用监管股、个协、经纪人协会;联系包抓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洋州市场监管所、谢村市场监管所、马畅市场监管所、龙亭市场监管所、槐树关市场监管所、金水市场监管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樊志荣   电话:8212892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人:高晓民   电话:8225759

(三)财务与信息化建设股  负责人:宋继锋   电话:8219550

(四)法规股  负责人:段继峰   电话:8215506

(五)信用监管股  负责人:朱建涛   电话:8212759

(六)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股  负责人:王辉     电话:8217502

(七)网络交易及市场合同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李宝敏   电话:8210315

(八)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陈石琏   电话:8219382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负责人:陈小杰   电话:8219444

(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任斌     电话:8218306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人:陈黎     电话:8212787

(十二)计量与标准化管理股  负责人:杨立姣   电话:8225750

(十三)食品安全协调股  负责人:何宏     电话:8214889

(十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王建岐     电话:8217108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李小强   电话:8218305

(十六)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王晓斌   电话:8215778

(十七)特殊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张志文   电话:8217502

(十八)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封露阳   电话:821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