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洋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我局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扎实推进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为全县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筑牢公安屏障。现将我局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聚焦严打整治,筑牢生态安全法治防线。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以“昆仑2024”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围绕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重点违法行为,分类、分区域实施精准打击整治。2024年,县公安局共破获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1起,其中非法采矿案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起、非法狩猎案3起、滥伐林木案3起。二是强化日常宣防。认真落实公安机关在河湖长制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压实巡查巡防责任,各派出所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形成强大震慑。充分发挥公安新媒体矩阵作用,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推送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信息23条。通过“四下基层”活动,走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万人次,营造了“关爱生态环境、共建美丽洋县”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优势,构建由环食药、森林、交警、治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重大案件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联动配合,深化行刑衔接,定期研判会商,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移交、提前介入、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共开展秦巴生态保护、流域污染治理等联合执法行动11次。
(二)聚焦污染防治,精准推进环境管控措施。一是加强危化品及放射性物品过境管理。交管大队细致排查危化品车辆通行的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加强108国道常态化巡逻,提高路段应急管控能力。2024年度,共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46起,有效杜绝了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隐患。二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联动。积极联合住建、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县内“冒黑烟”等超标排放车辆、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渣土车开展联合治理,加强对重型柴油货车、运输渣土及建筑材料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冒黑烟”及环保不达标车辆上路,严防抛洒渣土、超载等问题发生,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加强源头管控,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摊点关停取缔,取缔禁放区烟花爆竹销售点38家,查扣烟花爆竹140余件,杜绝非法烟花爆竹进入市场、流入群众手中。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开展高频次巡逻查控,共出动警力488人次、警车107台次,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及违规燃放行政案件7起,行政拘留7人,制止、规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联合执法的精准性和效率需持续提升。二是环保法律知识宣传还不到位,宣传引导的精准性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洋县公安局将始终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持续强化责任担当,补齐工作短板,创新工作举措,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洋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贡献更大的公安力量。
一是持续深化严打整治。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土地资源、破坏矿产资源等突出犯罪活动和自然资源领域犯罪,加大对疑难案件的攻坚力度,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协同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工作制度,提升生态环保治理效能。加强民警生态环保专业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载体,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生态保护,构建“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环保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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