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洋县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就业帮扶政策

就业帮扶政策

一、已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成功创业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贫困劳动力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已脱贫户家庭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超过6个月的,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往返交通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已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后6个月内由贫困劳动力本人或委托其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成年子女)向户籍所在地镇办社保所申报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享受一次(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的除外)。

四、就业帮扶社区工厂(或帮扶车间)每吸纳一名已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不低于一年劳动合同的,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就业帮扶社区工厂(或帮扶车间)吸纳已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大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其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

人社部门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贴标准为500元/月。重点帮扶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中的“三无劳动力”(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稳定收入),易地搬迁户中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兜底就业。

六、已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免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享受培训期间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80课时以下的,每人每天给予2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深贫村50元)。

、鼓励就业帮扶基地吸纳已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就业帮扶基地每新吸纳1名已脱贫劳动力或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不低于一年劳动合同的,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给予企业每人每次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每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

已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创业期间,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于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贴息。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在经认定的县域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就业见习期间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补贴,见习结束后,一次性拨付给见习单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见习人员上岗前经见习单位报备后,由人社部门统一购买;见习单位接收大学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十、养老金:对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对按照100元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困难群体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费。60岁以上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养老金发放标准是60-69周岁125元、70-79周岁人员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35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45元。

20217月起,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

60-69周岁人员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29元;

70-79周岁人员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39元;

80周岁及以上人员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49元。

十一、劳动力界定:人社部门劳动力界定还是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脱贫户男女享受政策是16--60周岁。一般农户女50岁,男60岁。人社就业资金列支公益岗位严格按照人社部门的要求。乡村振兴部门男65岁,女65岁有劳动能力的可以为弱劳动力、半劳动力。整合资金列支的公益岗位按照乡村振兴部门的要求。国家考核就业依照国扶系统进行考核。易地搬迁户有劳动能力的户至少实现每户有1人稳定就业,就业指有工资的务工,农业就业不算务工就业。

高龄补贴:

适用于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

70—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