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政任字〔2019〕4号
洋县人民政府
关于覃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覃鹏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职务;
康永宁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政府机要室主任职务;
杨瑾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聘任制管理);
张乐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晏红波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龙宏俊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炳岚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封万兴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
杨义军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建鹏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白红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永强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朱建明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
杨明军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徐冰涛同志任县文物局局长;
付万军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正科);
宋强、王善明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华树宏、马超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辉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牟应东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晏宝庆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
周峰、邓鹏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雒梓佟、程忠诚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岳永安同志任县供销社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蒙建亮同志县招商引资办公室(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岳蓉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小虎、白志敏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晓东同志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何文刚同志县民宗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自存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王玮同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王小庆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林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李宝进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封成贵同志县供销社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洋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