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政任字〔2021〕4号
洋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鹏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黄鹏程、贾杰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辉同志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兼)、县水利局副局长(兼);
时念东同志任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天明同志任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世新、王丽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段高峰同志任洋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焦宁同志任纸坊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颖同志任纸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小刚同志任戚氏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徐冰涛同志县金沙湖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永强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若玮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建刚同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晁松林、白光洁、杨建华同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剑锋同志洋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调回组织部另行安排);
免去刘明明同志纸坊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高飞同志纸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调回组织部另行安排);
免去强长虎同志戚氏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调回组织部另行安排);
免去周勇同志关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舒泷同志溢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贾笠同志黄家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闫力宾同志黄金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阳同志桑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杜正润同志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冉志军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丁锋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洋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县委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群团,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