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关于2023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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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文明西路357号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环境管理科 邮编:72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戚氏镇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南区 |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为该项目拟利用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南区的自有用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占地约181871m2,采用“自发自用、无余电上网”模式,规划总容量15.375MWP。共安装66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23296块,光伏发电专用组串式逆变压器52台。项目总投资9934.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万元,占总投资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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