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工程建设领域
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
指
导
手
册
洋县“无欠薪”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
一、“八项制度”名称
1.施工许可制度
2.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3.实名制管理制度
4.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5.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工资制度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7.施工过程结算制度
8.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
洋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16-2938708 0916--2775391
洋县住建局咨询电话:0916-8212263 0916-8214694
洋县交通局咨询电话:0916-8212187
洋县水利局咨询电话:0916-8212160
二、“八项制度”落实具体要求
(一)施工许可制度
1、政策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2、具体要求:房屋市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落实责任:业主方。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1、政策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具体要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3.落实责任:业主方。
(三)实名制管理制度
1.政策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2、具体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对使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名册;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与使用的农民工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房屋市政建设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应当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登记。
3.落实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配合)。
(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1、政策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2、具体要求: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专用账户名称为:总包单位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洋县xx公司xx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落实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
(五)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工资制度
1、政策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2.具体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按月核算工资,制作实名工资表,由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按月足额把工资支付到工资表中的每名农民工。
3.落实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配合)。
(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1、政策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2、具体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施工项目部所在市(区)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办理地址:汉中市政府门口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2626607)
3.落实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
(七)施工过程结算制度
1、政策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第二十五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2、具体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结算并支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与劳务分包企业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3.落实责任:业主方(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合)
4.特别提醒:业主方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实行分账拨付,每月优先足额向应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一次人工费,拨付比例不低于工程进度款的30%。
(八)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
1、政策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下列事项:(一)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2、具体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按照国办发〔2016〕1号文件的规定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3.落实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
三、工程领域落实“八项制度”主要职责分工
业主方的主要职责为:(1)落实施工许可制度;(2)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3)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向总包企业拨付进度款时优先足额拨付工资专户,拨付比例不低于进度款的30%,剩余部分再拨入总包企业基本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本条务必重点抓好落实)。
总包企业的主要职责为:(1)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负责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2)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工资制度,且不得将工资专户资金挪作他用(本条务必重点抓好落实);(3)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4)落实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5)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分包企业的主要职责为:(1)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2)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3)逐月编制实名工资支付表,按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
四、资料整理装档参考要求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落实印证资料整理装档原则上不少于5盒:
盒一:工程基础信息
盒内资料清单:(1)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只需最重点部分);(3)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复印件;(4)施工现场张贴“劳动用工维权信息公示牌”照片;(5)工资保证金缴存申报表复印件;(6)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洋县“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三方协议和开立证明复印件;(7)劳资专管员任命书;(8)分包企业委托总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协议。如为政府投资项目还需提供:(9)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工程预付款凭证;(10)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可研报告。
盒二:劳动者基本信息
(1)工人花名册;(2)用人单位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盒三:工资支付凭证
以月为单位,按月顺序放入开工以来(1)银行代发工资流水单;(2)考勤表;(3)工资表。
盒四:工程款拨付凭证
按照拨款时间顺序,依次放入(1)业主方向总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款所有凭证复印件;(2)业主方向总包企业拨付工程款的所有凭证复印件。
盒五:其它资料
实名制平台联网录入使用情况等其它有关资料。
资料完善注意事项:
(1)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流水单应体现一致性,不可出现明显人数不一致、工资与工作量不一致等矛盾。
(2)劳动合同核心要素要齐全,如工作时间、地点、工资标准、支付时间等;
(3)劳动合同须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不能用项目部章子代替,劳动合同须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并交付劳动者一份。
五、核查项目“八项制度”需提供资料清单
内容 |
资料清单 |
备注 |
(一) 项目基础 资料 |
1.项目施工许可证 2.项目招标文件 3.工程施工合同 4.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如有须提供) 5.项目施工日志 6.项目监理日志 7.监理例会纪要 8.分包单位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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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金往来 相关资料 |
9.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10.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三方协议和开立证明 11.分包单位委托总承包企业发放工资委托书(如有须提供) 12.建设单位人工费用拨付凭证 13.其他工程款拨付凭证(如有须提供) 14.工程款拨付申请表或工程结算单(如有须提供) 15.年度工资发放记录(银行代发流水) 16.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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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用工管理 相关资料 |
17.年度进场施工人员劳动合同(分班组提供) 18.年度用工花名册(分班组提供) 19.年度考勤表(分月提供) 20.年度工资支付表(分月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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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政府工程项目 其他资料 |
21.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凭证 22.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可研报告 23.项目财政资金拨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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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洋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登记表
检查时间:202 年 月 日 检查人: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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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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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 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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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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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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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专管员姓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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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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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拟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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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制度 |
1. 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复印带回) ( ) 2. 是否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 ) 3. 是否已在人社部门办理工资保证金缴纳手续 ( ) 4. 是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 ( ) 5. 是否设立劳动用工维权公示牌 ( ) 6.是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分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工资 ( ) 7.是否落实施工过程结算 ( ) 8.是否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 (设备£ 录入£ 联网£ 运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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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 |
1.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人 ),签订率( %),劳动合同核心要素是否齐全( ),盖章是否规范( ),是否交给劳动者( )。 2.工人工资支付到( )月,是否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表( ),与银行工资流水是否一致( ),银行代发工资人数是否符合用工实际情况( )。 3.合同中是否约定按月拨付人工费( ),业主方是否按月向总包企业拨付人工费( )。业主方已拨付总包企业工资专户 万元,是否达到工程款30%(注意正确计算方法)。 4.业主方已拨付工程进度款 万元,占比例 %,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拨付进度( )。 5.分包企业是否与总包企业签订委托支付工资协议( )。6.工资预警平台录入到(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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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 |
以上问题请在 日内整改到位,并向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印证资料,电话:0916-2938708 |
业主方代表签名: 总包企业代表签名: 分包企业代表签名:
七、有关资料参考模板
示例1:劳动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 班组
建设领域简易劳动合同
(黏贴乙方身份证件) |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领城工程施工作业特点,经甲乙双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乙方同意在甲方 x县 项目部 岗位 (工种)工作。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甲方统筹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休息时间。
乙方按时完成双方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遵守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及时核对考勤和工资结算记录。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甲方应当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以项目部用工实名管理台账为基础,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工资,乙方工资按第 种形式计酬:
(一)按月(日)计酬:甲方按日工资 元(以实际考勤天数核算)或按月工资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按量计酬: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甲方按乙方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核发工资,计量标准为 。如因工程未完工等原因而无法准确核算当月工程量的,核算误差应控制在估算工程量的±10%以内。
甲、乙方按前款计酬形式核发的当月应发工资,因工程进度、工作任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甲方项目负责人共同确认金额为准。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终止本合同(或经协商离场),甲方应当在终止本合同或(乙方离场)之日起 日内结清乙方所有工资。
(二)本合同期限或者实际工作时间跨公历年度12月31日的,甲方应当于该公历年度的12月31日前结清乙方所有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实名制工资卡(社保卡或银行卡),卡号为:
( 银行),工资发放方式为银行代发形式,乙方工资均由甲方委托银行通过此工资账户发放。
(四)乙方签字领取本人工资卡(社保卡或银行卡)后,应当妥善加以保管,如交他人保们导致支取不到工资或其他财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出现无法通过银行卡(社保卡)发放工资等特殊情况的,甲方可以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工资。
六、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章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已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一份,乙方已仔细阅读、知悉本合同全部内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
示例:2 xxx项目施工工人花名册(钢筋班组)
公司名称(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进场 时间 |
出场 时间 |
劳动合同 编 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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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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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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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
2021.7.05 |
|
制表人: 审核人:
示例3:xxx项目xxxx年xx月工人工资表参考模板
序号 |
工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种 |
工价 |
本月出勤 |
本月工资数 |
本人签字确认 |
备注 |
1 |
张三 |
612323 |
木工 |
180元/天 |
20天 |
3600 |
张三 |
|
2 |
李四 |
612323 |
砼工 |
24元/㎡ |
18天 |
4800 |
李四 |
完成量200㎡ |
制表人: 审核人:
示例4: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说明参考模板
本项目合同总造价XXXX万元,截止2021年X月,业主方累计向总包企业拨付工程
款X笔X万元。 其中:
1. 业主方向总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款拨付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收款时间 |
金额 |
款项内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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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X月份工资专户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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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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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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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主方向总包企业基本户拨付工程款款拨付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收款时间 |
金额 |
款项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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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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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X月份基本户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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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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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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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5: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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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
工程项目地址 |
X县X街道/乡镇X路… |
告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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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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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法人 |
|
一、农民工被用人单位录用时,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内容、工作时间、劳动薪酬和支付方式等,经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不得收取押金,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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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 承包单位 |
|
施工总承包 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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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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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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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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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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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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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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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专管员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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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 |
1850元/月( 18元/小时) (以最新公布数字为准) |
工资支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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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
洋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916—8212263 |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栏 |
欠薪维权请扫码 |
|||||
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
洋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投诉电话 |
0916—2938708 |
|
|
|||||
劳动争议调 解仲裁机构 |
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916—2938727 |
|||||||
法律援助机构 及联系电话 |
法律援助中心0916-3183304 |
公共法律 服务热线 |
12348 |
|||||||
注:告示牌最小尺寸为长1.5米×宽0.9米。如需电子版可致电索取:09162938708 |
示例6
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
(样本)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银行业金融机构):
工程项目名称: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置 项目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名: ,账号: )。
为保证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用账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用账户资金提供监督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账户设置及管理
第一条 专用账户的设立 由乙方在丙方处开设专用账户,用于 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专用账户内资金不得擅自挪用,不得办理现金提取业务,不得开通网银等电子支付渠道,银行机构可通过网银等电子渠道为客户提供业务查询功能。
第二条 专用账户的管理 项目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督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第三条 甲方的监督 甲方监督发现专用账户资金有不符合本协议规定要求的,应及时将监督结果书面反馈给丙方,并书面明确丙方应中止办理支付;满足重新办理工资支付情形的,需经各方协商一致,丙方收到协商一致的处理意见书后按规定办理。
第二章 职责期限
第四条 丙方作为监管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立专用账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账户专用属性。
(二)乙方提供每月工资清单审核表后, 日内完成工资发放。
(三)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 日前,将专用账户拨款对账单报甲、乙方备查。
(四)甲方有权监督专用账户资金支付情况,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专用账户支付明细记录,丙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协议期限 丙方对专用账户内资金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专用账户之日起至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通知书》并完成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手续后为止。
第三章 专用账户资金的收付
第六条 专用账户资金存入 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每月 日前将建设项目工程在本月产生的工程进度款中的 %(不低于完成工程量产生的工程款 %)作为工人人工费用拨入约定的专用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 专用账户资金拨付 每月 日前乙方负责将加盖公章或预留印签的工资清单报丙方,由丙方从专用账户(在人工费用拨付累计额度内)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上。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和工资清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所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且结清农民工工资后,乙方需注销账户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建设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丙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盖章同意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通知书》为依据,为其办理账户注销手续,账户内余额归乙方所有。如建设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竣工验收的,在本建设项目从业工人工资全部足额支付完毕后,可由甲、乙双方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注销专用账户手续。
第五章 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
第十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未及时拨付人工费用,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挪用、套用资金的,视为违约,按相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未按照前款约定及时足额将资金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报告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
甲方已按照第六条规定足额向约定的托管账户划拨资金,乙方未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应及时报告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乙方提供虚假工资清单,挪用、套用资金,造成丙方无法履行第七条相关规定,丙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本建设项目专用账户监督管理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未经三方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甲、乙、丙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送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各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三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修改补充。)
示例7
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
(样本)
XXX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
兹有企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于 年 月 日在我行设立XXX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开户行为 。
特此证明。
(银行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示例8
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样本)
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关于改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将乙方的工资纳入 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2.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同意将农民工工资纳入 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承诺每月及时核算各班组农民工工资,每月 日前,将核算确认的各施工班组的农民工工资清单上报甲方审核。
3.甲方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按月委托代发工资金额作为甲方为乙方拨付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由乙方为甲方统一出具分包款发票。
二、现场用工管理和工资核算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并留存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备查,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并及时报甲方审核,甲方应留存备查。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3.甲方委派劳资专管员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资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 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经甲、乙双方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三、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按时上报农民工工资清单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一经查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可依法向乙方索赔,从剩余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修改补充。)
xx市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市市场社区回迁房工程项目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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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架子班组 时间:2021年5月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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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班组长或承包人: 项目负责人: 制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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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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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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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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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