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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2024〕18号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

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根据《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状况

2023年,全县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锚定“绿色循环、生态宜居”战略定位,坚决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3年共收获优良天数334天,优良率达91.5%,PM2.5浓度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5,位居平川县区前列。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全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持续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和耕地安全利用全县土壤环境保持总体清洁。2023年县域考核取得佳绩,获得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0007亿,创历史最高。完成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有序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一)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大气污染防治六大措施制定印发洋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洋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调度机制(试行)》等一系列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了冬防期大气污染攻坚、臭氧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扬尘管控、散煤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排查各类涉气污染源共55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整治率达到100%。持续做好散煤连片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完成群众清洁能源替代2057户,完成率为103%;开展煤质抽检61批次。强化扬尘污染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在建施工工地“六个100%管理+扬尘排放质量管理+红黄绿牌管理”联防联治,加快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全方位、全时段远程监管。加大高压清洗车和机械洗扫车清扫范围和洒水频次,中心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6%以上。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路检36次,检查柴油货车802辆。23家汽修厂开展了执法检查并更新完善监管台账督促26家加油站正常运维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全面排查城区餐饮经营场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60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86%,有效控制VOCS达标排放。从严监管涉气工业企业,使用工业炉窑的3家企业均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加强露天随意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管控工作,在传统节日前,倡导文明祭祀。

(二)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制定我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评估,督促开展洋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划定。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排查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224个,推进“一口一策”规范化整治,年度整治任务全面完成。积极开展29家稻渔综合种养水质监测。规范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保障省控断面水质监测站运。汉江流域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黄金峡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全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三)土壤环境保持总体清洁。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部门联动,督促指导6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动态更新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筛查确定1家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县域土壤环境保持总体清洁。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遴选评审,年度9个村污水治理任务顺利完成,37处农村饮用水源开展保护区划分。

(四)全力做好要素服务保障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环评管理与重点项目服务并重在项目建设初期提前介入,指导企业规范建设,积极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运用。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建立全县排污许可动态管理清单,核发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2家,延续排污许可证7家,注销排污许可证1家,变更排污许可证14家。

(五)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扎实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修编印发洋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23)。加强宣传媒体合作,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全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登稿件134篇,创近年最好成绩。依托特色资源,全县共建立生态环保公众宣教基地5处,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扩大生态环保理念的影响力。

(六)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效能持续提升。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秦巴生态保护和中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严守环境安全底线,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秦巴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常态化排查整治环境风险,以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为核心,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4人(次),检查企业14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起。处理办结各类举报投诉信访4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全年无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勤帮扶与严监管并重,办理全市首例不予处罚典型案例。有效保障5个中省环境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网络答题成绩排名全省县(区)级监测机构第七位,获得二等奖表扬。

三、存在问题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间小压力大。2024年市考指标优良天数344天,PM2.5浓度2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气不超过1天。今年开年以来,优良天数、PM2.5平均浓度虽同比改善,但受自然、沙尘传输因素影响已有1天重污染天气全年消耗重污染天气空间,加之夏季臭氧污染,秋冬煤炭及受静稳天气等影响,叠加优良天数指标持续增加等原因,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完成年度任务压力巨大

四、下一步工作

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对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台阶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在精准打好六大措施组合拳基础上,紧盯关键时段,扎实开展“冬病夏治”、冬防期大气污染攻坚等专项行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持续巩固清洁能源替代成效,完成年度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任务,落实散煤治理财政补贴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完成柴油车淘汰任务。深入开展工业源治理,深化环保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加大道路洒水保洁力度,提升扬尘管控精细化水平。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强露天随意焚烧、烟花爆竹燃放、餐饮油烟等污染管控。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动态更新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水生态系统修复,要全过程、精细化管控提升水质,积极做好干、支流排污口排查管理加快制定落实“一口一策”治理方案,按时间节点完成排查溯源和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县城备用饮用水源建设步伐,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要持续加强稻渔综合种养水质监测监管,确保达标排放。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持续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水安全。加强国省控断面水质监测站运行保障,确保全域水质断面全部达标。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监管,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强化危废全过程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保持国考点位水质稳定达标,全力守护土壤环境安全。

)聚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优化排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持续提升排污许可管理水平。持续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做好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和资金争跑,加快推进EOD项目申报实施,持续提升环境治理成效。持续做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宣传力度,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质量监管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和秦巴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核查、整治,筑牢生态屏障全面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主动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坚决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强省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工作,加强对第三方监测机构质量检查,提升数据采集分析和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前两轮督察“后半篇”文章,强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提前谋划、全面做好第三轮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围绕饮用水源地、重金属、尾矿库等重点区域领域和重点行业企业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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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