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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委、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严格审批监管,持续加强矿山修复治理,强力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积极推进我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秦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近年来,我局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聚焦“五乱”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决筑牢秦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一)持续推进乱采乱挖、乱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

持续推进乱采乱挖、乱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秦岭区域乱采乱挖、乱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洋自然资发〔202352),扎实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砂石及堆放压占土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占用耕地乱搭乱建、严肃整治非粮化违法违规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和临时用地监管问题。

(二)严守耕地红线,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

2023年1至9月自然资源部共下发我县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41个,监测面积1666.96亩,其中耕地面积1203.97亩(基本农田122.14亩)。经拆分填报后新增建设用地图斑83个,监测面积352.88亩、耕地181.03亩;违法图斑22个,监测面积38.2亩,占用耕地16.3亩(基本农田4.94亩)。扣除已完善用地手续、拆除复耕、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后,全县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32%;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3.59%。22个卫片违法图斑,立案查处22个,已全部立案查处结案。

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情况

(一)矿政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秦岭地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精神,严把矿业权准入关口,在矿业权审批过程中实施县级职能部门联合的审批制度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制度,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修复并举,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2、持续推进开山采石整合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2023年工作要点》经充分征求我县开山采石矿山企业的意见后,政府印发了《洋县开山采石整合整治方案》,本着先有序退出后公开出让的原则,采取“自愿整合+关闭退出”的措施,按照县域内开山采石矿山数量5家的控制指标要求,依据采石矿山采矿权投放计划及相关规定市场化出让采矿权,全面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同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扎实开展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矿山日常监管和长效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转型。

4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采的违法行为。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对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企业,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迅速恢复矿山生态环境,严厉打击违法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面

1、严格管控秦岭一般保护区内矿业权监管,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督促签订“军令状”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洋县大岭梁水泥用灰岩矿绿色矿山创建,并于2023年11月14日通过省厅矿产资源评审中心现场核查、同意遴选入库。督促指导洋县钒钛磁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毕机沟铁矿按照计划逐步推进绿色矿山创建。督促县域内其他矿山按照编制的实施方案,按照绿色矿山标准逐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在矿产资源的绿色开发利用中实施绿色勘查、绿色开采。

2、督促生产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依据实际开采情况分年度分阶段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由主管部门年终对其所提出的年度治理任务进行验收,确保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基金,使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3、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矿山联合督导检查。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会同县应急部门对区县废弃矿洞情况及县域内退出矿山、停产停建矿山、生产矿山开展了排查整治活动,全县排查各类矿洞19个,全部已完成封堵措施;目前未发现关闭退出矿山死灰复燃等违法开采情况。

4、配合推进秦巴综合监管视频资源汇聚,完成汉中尧柏水泥有限公司洋县大岭梁水泥用灰岩矿的视频接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意识,时刻守牢生态红线,持续推进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严守耕地红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聚焦卫片执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3、继续加强共同机制建设。依照“田长制”,继续夯实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推进,促进和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并加大对土地日常动态巡查力度,督促镇办切实落实土地监管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有力打击占用耕地乱堆砂石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效果,将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