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支持环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部署,现结合衔接资金使用要求,对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4〕24号)文件精神及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使用和项目安排工作的通知》(汉乡振发〔2021〕2号),此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077万元。
二、分配情况
我县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中央衔接资金983.1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洋县脱贫户、监测户产业直补项目、雨露计划补助项目、2024年项目管理费项目。
人社局:安排中央衔接资金93.8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洋县各镇(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
三、建设期限:一年
四、预期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扶持特色产业项目发展,拓宽营销渠道,提高脱贫群众及监测群众收入;通过雨露计划补助,开发公益岗位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就业一人助力乡村振兴一户目标,加快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步伐。
以上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洋县财政局:0916-2986208
洋县农业农村局:0916-8212535
12317(监督电话)
邮 箱:503485829@QQ.com
邮寄地址: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唐塔北路51号
邮政编码:72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