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文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支持环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部署,现结合衔接资金使用要求,对2024年市级配套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4〕26号)文件精神及汉中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管理使用和项目安排工作的通知》(汉乡振发〔2021〕2号),此次下达市级配套资金共计518万元。
二、分配情况
我县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农业农村局:安排市级资金458万元,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环境整治等项目。
自然资源局:安排市级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黄安镇、黄金峡镇“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三、建设期限:一年
四、预期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扶持特色产业项目发展,拓宽营销渠道,提高脱贫群众及监测群众收入,使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改善相关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加快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步伐。
以上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洋县财政局:0916-2986208
洋县农业农村局:0916-3799820
12317(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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