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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洋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的通知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单位:

根据省委减负专项工作办公室《关于细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举措的通知》(陕减负办函〔2024〕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公布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的通知》(陕教组秘〔2024〕8号)和中共汉中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公布汉中市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的通知》(汉教组秘〔2024〕1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开展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经研究,现将《洋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的认识。各单位、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纳入白名单管理的牵头实施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省、市、县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的落实。通过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推动中小学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让教师安心从教、专心从教,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严格依法依规控制“进校园”事项。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将依法依规统筹管理,各单位、各学校要严格控制“进校园”事项。凡是学校教学已经开设的教育内容、可以自行组织的育人活动、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新载体开展的活动、与教师教书育人职责无关的活动等,不再以“进校园”形式开展,不得要求师生参与。

三、认真落实“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制度。各学校要认真履行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的主体责任,凡是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予支持或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年初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和名单管理制度,凡是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以“进校园”的形式开展。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实际,规范管理、动态调整,统一负责研制本县社会事务及校园“白名单”并向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备案,每年更新后分级建立白名单定期发布,省市县三级白名单总量不得超过7项。

四、科学指导“进校园”活动安排。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各类进校园事务的指导,进校园事务要与中小学校园常规活动有机结合,提高活动育人效果。坚决防止活动过于集中,给学校、教师造成不合理负担,坚决杜绝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上报、打卡、投票、推销、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美篇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不得对参与率、完成率、活跃度等指标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不得安排教师巡逻、巡河及无学生在校值班等事项。不得将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情况与学校考核、干部教师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挂钩。

五、建立健全审查监督评价机制。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将严格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查,积极同相关部门对接,取消本级有可能增加教师负担的不合理规定。将通过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对各学校落实情况加强跟踪,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严肃查处,发现一条,查处一条,通报一条,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六、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学校要及时梳理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典型案例,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师生反映较好的经验和案例,强化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不断把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

1.洋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

2.洋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3.洋县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程序

中共洋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