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社区工厂水电费、场地租赁费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汉财办社〔2020〕279号),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洋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社区工厂扶持力度的通知》(洋人社发〔2019〕114号)和《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洋人社发[2021]123号)文件精神。对汉中星辉汉声电子有限公司、汉中弘声电音电子厂和洋县英伦之恋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家社区工厂申报的2023年度水电费、场地租赁费资料我中心已初审完毕,确认其吸纳已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达到员工总数1/3,按政策规定可享受水电费、场地租赁费补贴。现将具体情况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21日至8月27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916—8212852,联系人: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科。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社区工厂拟申请水电费、房租费补贴情况表
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