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拟认定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情况的公示
根据《汉中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汉人社发〔2020〕12号)、《洋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洋人社发〔2018〕69号)文件规定,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考察、审核,依据上述文件规定,一致认为陕西皓华智汇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所属的洋县蔚蓝时代中心符合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现拟认定其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11月6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916—8222630,联系人: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
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