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公示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的有关规定,我县辖区内的一家企业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评审单位审查,现将洋县东方加油城作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洋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人:谢涵
电话:0916-8220033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文明西路
邮政编码:723300
洋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