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备案无效的公告
(2026-4号)
洋县龙亭镇龙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4年12月24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时将2025年龙亭镇龙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育肥猪养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标准化存栏3000头育肥猪养殖场一座;2.粪污处理设施一套;3.配置配套水电设施一套。)归类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3类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中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完成备案手续(备案号:202461072300000198)。该项目应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3类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程序报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
洋县龙亭镇龙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之规定。我局认定以上一个备案无效,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
2026年7月9日
陕公网安备 610723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