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正当竞争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洋市监处字(2022)37号 |
洋县九尖蕲艾百货经销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案 |
洋县九尖蕲艾百货经销部 |
孙卉 |
该经销部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免费艾灸吸引顾客,以聚集老年人开展讲座的形式宣传食品及保健食品。在宣传保健食品美生牌通达康胶囊的过程中以免费试吃的方式吸引顾客,让顾客填写《效果反馈表》,在表中罗列有肠道、血液、心脑类疾病,在服用一段时间后,让顾客根据自己身体状况选填服用前后身体改善情况,以此误导顾客该保健食品对疾病具有治疗作用。 |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罚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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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 |
处罚机关: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2年8月16日 |
2 |
洋市监处字〔2022 〕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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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康宇食品园林路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案 |
洋县康宇食品园林路店 |
何利芳 |
该店通过免费体验、熏蒸吸引顾客,向顾客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联合眼方健博尔牌菊地茯锌胶囊”和联合眼方眼霜、洗眼液。在调查过程中,该店消费过的顾客称,在购买产品时,当事人向其讲解该款产品对飞蚊症、轻度白内障都有效果。在经营者提供的《眼方客户培养邀约方案》等宣传资料中,联合眼方健博尔牌菊地茯锌胶囊可调理肝肾,改善眼底供血,改善眼部动脉硬化,长期服用能从根本上改善视力;联合眼方眼霜能修复受损眼组织,改善眼部病变症状对白内障、青光眼都有疗效;洗眼液可代谢眼内垃圾等疾病治疗功效。 |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罚款100000元 |
已履行 |
处罚机关: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2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