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发改发〔2024〕244号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洋县溪龙河山洪沟治理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洋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洋县溪龙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洋水字〔2024〕229号)文件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该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洋州办。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护岸2269米,其中左岸新建护岸7段,左岸布置长度1791米;右岸新建护岸2段,布置总长度478米。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5月—2025年12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562.64万元。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请据此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局审批。
项目代码:2408-610723-04-01-849496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