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政发〔2023〕8号
洋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
和调整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单位:
洋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已通过省级审查验收,现对更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自2023年3月20日起执行。《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结果的通知》(洋政发〔2019〕14号)文件同时废止。施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洋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洋县城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表
2.洋县城镇基准地价表
洋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9日
洋县城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表
土地级别 |
土地级别范围 |
面积 (平方公里) |
Ⅰ级 |
主要分布在洋县城区中心,东至真符路;南至金侯路—东街—武康路—东三街—望江路;西至南街—学巷—文明路—北城路东道沿;北至北环路南道沿。 |
1.4752 |
Ⅱ级 |
分布在Ⅰ级区域的外围,分为两块区片: 区片一,呈环状包围Ⅰ级地;东至规划的园区大道;南至横七路(规划);西至傥河东岸、汉江西北堤岸;北至北三环(规划); 区片二,位于傥河西岸,汉江北岸;东至傥河西岸;南至汉江北岸;西至洋铁路东边沿;北至洋县游客集散中心。 |
9.1543 |
Ⅲ级 |
分布于Ⅱ级地区域的外围,分为两块区片: 区片一,呈环状包围Ⅱ级地,东至规划路云阳村、白鹤村;南至西汉高速北边沿;西至傥河东岸、汉江东堤岸;北至纸坊街道规划路; 区片二,东至洋铁路二级地西界;南至汉江北岸;西至定级范围西界;北至定级范围北界。 |
8.1972 |
Ⅳ级 |
Ⅳ级地被汉江分割为四个区片: 区片一,西汉高速以南,汉江以北定级范围剩余区域; 区片二,东片区三级范围以东剩余区域,包括白鹤村、梁家村部分区域; 片区三,西成高铁以北,李家村移民安置区、梨山景区区域; 片区四,汉江南岸磨子桥镇区域。 |
6.3454 |
合计 |
—— |
25.1721 |
具体级别详见洋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洋县城区基准地价图》
附件2
洋县城镇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
区域 |
级别 |
土地用途 |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矿仓储 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洋县 城区 |
I 级 |
1118 (74.53) |
954 (63.6) |
--- |
695 (46.33) |
II 级 |
769 (51.27) |
630 (42) |
459 (30.60) |
534 (35.6) |
|
III 级 |
530 (35.33) |
432 (28.8) |
321 (21.4) |
383 (25.53) |
|
IV级 |
332 (22.13) |
285 (19) |
227 (15.13) |
251 (16.73) |
|
循环工业园、三〇七工矿区、马畅镇、龙亭镇、谢村镇、 磨子桥镇、华阳镇 |
317 (21.13) |
279 (18.6) |
196 (13.07) |
235 (15.67) |
|
槐树关镇、溢水镇、黄安镇、金水镇 |
274 (18.27) |
215 (14.33) |
179 (11.93) |
195 (13) |
|
茅坪镇、黄家营镇、关帝镇、黄金峡镇、桑溪镇、八里关镇 |
265 (17.67) |
210 (14.00) |
179 (11.93) |
190 (12.67) |
|
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期日:2020年12月31日。 2.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土地开发程度:城区为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为“五通一平”(通电、通路、供水、排水、通讯、场地平整);建制镇为“四通一平”(通电、通路、供水、通讯、场地平整)。 4.容积率:城区商服用地1.5、住宅为用地1.8、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建制镇商服用地1.2、住宅为用地1.4、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 5.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6.权利状况:完整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7.价格类型:地面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