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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办发〔2022〕60号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楼堂馆所项目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洋政办发〔2022〕60号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楼堂馆所

项目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楼堂馆所项目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汉政办发2022〕43号)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楼堂馆所建设,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遵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肃财经纪律,严把资金关口,严格执行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把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

二、管理措施

(一)严禁安排楼堂馆所项目资金。党政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改扩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县财政按规定一律不安排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购置楼堂馆所经费预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新增及调整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均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建设。

(二)加强合规建设项目管理。对属于危房、受灾损坏、老旧老化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实施审批制度。对办公用房属于危房、受灾损坏、老旧老化需要维修改造的,各单位应将实施方案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再按程序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预算执行中一律不新增预算安排。属于自然灾害造成损毁、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需要恢复重建或新建的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规定,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三)严格租用和出租办公用房管理。严格审核安排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所需经费,对未经审批,违规租用办公用房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超审批面积租用办公用房的,坚决清退并压减单位经费预算。对确实需要新增机关单位租用办公用房的,按照优先从现有办公用房和国有房产中统筹解决的原则,由相关单位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严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出租收入按规定缴库,依法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规范办公用房维修资金使用。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经费管理,规范预算申报、项目审批,项目监管工作程序。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应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相关资金预算应报县政府审定后按程序列入部门预算。各部门要加强维修项目的监管,严格项目实施内容的监督。各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建设标准编制预算,严禁使用财政资金超标准装修、豪华装修。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使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资金的预算单位,要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严格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调整挂钩,依法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未经审批,不得建设;对经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批复的内容、规模和标准。县审计局等监督机关要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等作用,对违反财经纪律、不顾偿还能力盲目举债上项目、变相规避审批程序等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大问责力度。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三、保障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各项财经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和财政支出约束,坚决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扛牢严禁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主体责任。加强对建设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资金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密切配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三)加强监督问责。进一步健全财经纪律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资金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扎紧制度篱笆,消除漏洞盲点,推动标本兼治。对顶风违规、屡查屡犯、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加大追责问责,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