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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办发〔2023〕9号关于印发建立洋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政办发〔20239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立洋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协调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全民参保,经政府同意,建立洋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全民参保征缴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好责任分工,确保实现目标任务。

(二)指导各镇街建立全民参保台账,摸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应缴费人员底数,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做好参保缴费动员工作。

(三)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参保征缴工作质效,及时向政府报告重点工作情况。

(四)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组成人员

集人:县政府分管领导

:县政府办分管主任

医保局局长

           税务局局长

      :县局副局长

民政局副局长

财政局副局长

      卫健局长

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工作变动的,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医保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下发联席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办公室主任由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涉及多个相关科室的,指定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职责分工

医保局牵头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参保登记、组织实施等,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

税务局负责根据医保部门传递的信息组织征收,并及时将征缴入库信息传递给医保部门,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

局负责会同医保局指导各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参保

缴费工作,确保所有未参保的学生在学籍地或户籍地参保

民政局负责核实核准并及时提供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等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财政局负责根据医保局核定的全政府资助个人缴费特定对象的人数和资金需求计划筹集补助资金,并归集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县卫健局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核实核准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和伤残家庭人员身份信息,落实此类参保人员参保资助政策,即个人缴费先由参保人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政府对其个人缴费的补助由县卫健部门直接兑付给个人。

乡村振兴局负责核实核准并及时提供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四、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议经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同意,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日常跨部门工作协调,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发工作联系单见附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签发,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征缴相关工作,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改革措施建议,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

附件:洋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系单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洋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系单

工作名称

编   号

发生日期

接收单位

       请贵单位予以支持为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发出单位:       负责人(签字):      分管局领导(签字):

处理意见反馈栏:

接收单位:       负责人(签字):      反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