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政办发〔2023〕12号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洋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洋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洋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的通知》(陕农办发〔2022〕134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确定洋县为农业农村部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联系点的函》(陕农函〔2023〕146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豇豆生产、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豇豆专项整治力度,探索建立豇豆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豇豆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为重点,推行标准化生产,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加大豇豆上市前抽样检测频次,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力争用1年时间,豇豆种植中违法使用蔬菜禁用农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全县豇豆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治理重点
(一)突出重点时节。5—8月份是豇豆病虫害高发期、用药高峰期、集中上市期,要严把时间节点,做好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问题。禁用农药违法使用的重点是克百威、三唑磷、氧乐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氟虫腈。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重点是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氯氟氰菊酯、三唑酮。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调查摸底。在豇豆生产期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豇豆种植户、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部纳入监管主体名录,明确联系人、种植面积(亩)、上市时间、监管员、协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监管主体名录要实行动态调整,每半个月更新一次,相关信息上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优化生产布局。要坚持适季适地原则,调减病虫害重发区种植面积,扩大适宜区种植规模。在豇豆生产重点区域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豇豆标准化生产,提高豇豆生产种植管理水平,做好源头治理。(牵头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推进科学防控。向生产者推广当地适宜品种、深沟高畦栽培、地膜覆盖栽培、水肥一体化、增施有机肥等技术优化种植模式。豇豆苗期喷施生物农药压低虫源基数,协调水肥,强化健身栽培和生态调控,减轻病虫发生程度。结荚期要做好病虫害监测,采用粘虫板、防虫网、诱虫灯、生物防治等措施,指导种植户科学用药。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和环境条件,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合理混配、交替轮换用药,控制施药用量和次数,守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纳入监管主体名录的生产主体要签订责任书,夯实质量安全责任。(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开展培训指导。及时制定豇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做好宣传培训,提高知晓率。根据豇豆生长不同时期,落实关键性技术管控措施,加快推广应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豇豆生产者、收购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将《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发放到村、到户,张贴上墙,《豇豆种植技术明白卡》入户率要达到100%。(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各镇(街道))
(五)严格农药管理。加强农药销售门店管理,建立豇豆用药专柜,健全农药销售台账,在销售台账中增加蔬菜禁用农药信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规范农药购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跟踪核查农药用途,指导生产主体规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严查违规使用行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公安局、各镇(街道))
(六)强化检查指导。实行分片包抓机制,建立县、镇、村、组四级(监管员、协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豇豆上市期,县级每半个月、镇村每周巡查一次,主要检查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管主体名录、生产记录档案、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七)强化监督抽查。实施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相结合,做到应检尽检,达到豇豆检测全覆盖。检测机构要统筹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把以商品生产为目的豇豆种植户全部纳入快检范围,每个生产周期每个种植户抽检2次以上。开展检打联动,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大典型案例反面宣传教育,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对获得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豇豆要按照认证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监局、财政局、公安局、各镇(街道))
(八)加强溯源管理。全面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确保豇豆生产主体全部纳入追溯及合格证管理。设立便民服务点,免费提供耗材,支持豇豆种植大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豇豆收购主体落实收存合格证再自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豇豆入市前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监局、财政局、各镇(街道))
(九)开展市场倒查。豇豆收购商纳入监管名录库,并督促其查验、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大市场环节豇豆的抽样检测,抽检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各镇(街道))
四、时间安排
2023年3月—4月上旬。全面摸清辖区内所有豇豆生产者和收购商信息,建立豇豆生产者和收购商监管名录库,明确网格管理员和协管员。制定《洋县豇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印制《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和《豇豆种植技术明白卡》,并做好宣传培训。
2023年4月中旬—9月,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巡查检查、抽样检测、风险评估、违法案件查处,及时公布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组织协调联动机制,充实工作人员,落实监管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按照豇豆种植和上市规律,明确时间点、责任人,细化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攻坚治理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三农”经费优先投入要求,多方筹措资金,配套豇豆生产绿色防控设施、设备、药械,积极解决豇豆检测费用和承诺达标合格证耗材费用,并设立豇豆攻坚治理有奖举报专项资金。
(三)强化督促考核。县考核办负责要对农业、市监、供销和镇(街)单列考核指标和分值。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督查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明查暗访,下沉到田间地头核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并做好结果运用,连续两次靠后的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造成后果或负面影响的将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四)强化信息报送。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县豇豆质量安全管控情况,建立豇豆种植、采摘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道)于2023年4月5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和首批豇豆种植主体名录(附件2)报送至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续根据生产季节特点动态调整,经复核与农情调度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后,分别于每月的5日、25日报送,直至全年豇豆生产结束为止。各成员单位要注重收集、整理、总结豇豆绿色防控和质量监管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以及监管执法中的行政、刑事处罚典型案例等,于9月30日前形成豇豆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12535,邮箱yxnj2013102@163.com)
附件:1. 镇(街道)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2. 镇(街道)豇豆种植主体名录
3. 镇(街道)豇豆抽样检测情况统计表
4. 镇(街道)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重点情况简报
附件1
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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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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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镇(街道)豇豆种植主体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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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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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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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地点 |
种植主体 |
联系人 姓名 |
联系方式 |
面积及预计总产量 (亩/公斤) |
上市 时间 |
监管员姓名 |
监管员联系方式 |
协管员姓名 |
协管员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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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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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豇豆种植主体在育苗、播种、生产阶段必须统计上报;有种植计划的主体,请在育苗、播种时间确定后再统计上报。 2.豇豆种植开始,每15天核查一次辖区内豇豆种植情况,并将新增主体名录统计上报,已报送过的主体,不再重复上报。 3.各镇(街道)豇豆主体名录统计整理后,请以word和pdf两种形式及时报送到指定邮箱。 4.该项工作已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请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序进度完成报送工作。 |
附件3
镇(街道)豇豆抽样检测及案件线索情况统计表
(2023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填报单位:
日常巡检 |
出动监管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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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生产经营主体(户)(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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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测 (批次) |
抽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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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禁用农药速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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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阳性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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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农药速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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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阳性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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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 (批次) |
抽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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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不合格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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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出蔬菜禁用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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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农药残留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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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线索上报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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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线索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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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检测结果案件线索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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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记录案件线索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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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达标合格证案件线索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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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追溯案件线索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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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问题豇豆 |
无害化处理问题豇豆(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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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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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镇(街道)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重点情况简报
(2023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一、监督抽查豇豆不合格样品信息
(列表汇总本辖区所有抽查不合格样品详细信息、处置情况)
二、上报的豇豆农药残留等相关线索信息
(汇总本辖区所有豇豆农药残留等相关线索信息,逐一形成情况简介)
在汇总上报上述两项信息基础上、各镇(街道)如有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可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