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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办发〔2023〕39号关于印发《洋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洋政办202339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洋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按照《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汉中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三普办发〔2023〕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29

洋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三普办发〔2023〕4号)和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汉中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三普办发〔2023〕1号)总体部署,保障全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保粮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024年12月

三、目标任务

(一)普查目标

1.普查内容。开展土壤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及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理化性状和更新土壤类型图,完善全省土壤基础数据;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

2.普查对象。我县涉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部分未利用土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具备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

3.普查目的。通过三普工作开展,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变化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为全县耕地质量建设、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普查任务

根据省三普工作安排,与全省总承包单位地建集团共同完成预布设点位校核、调查采样、分析测试。耕层调查点位1052个,其中:耕地耕层调查点位808 个,园地耕层调查点位 64 个,林地耕层调查点位171 个,草地耕层调查点位 9个地理标志农产品样259个剖面调查点位66个。最终形成我县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3类普查成果。本年度完成我县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内业检测分析工作、县级成果汇总。2024年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特色农业区域土壤调查剖面调查等专项工作,形成洋县特色成果,并在2024年底全面完成土壤三普工作。

四、工作职责

县三普办为工作责任主体。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作为总承包单位,采用“EPC+O”模式,即“技术总承包+运营维护”。职责如下:

1.三普办负责本县域三普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用于支撑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所需相关资料(见附件);

3.负责组织县农技人员全程参与,共同做好三普点位校核、外业调查采样、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

4.负责县级数据审核及县级成果编制汇总工作;

5.完成省、市三普办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重点工作

(一)预设样点校核

利用最新的土地利用数据、遥感影像、土壤类型图等资料,采取室内研判与现场核实相结合方式,对耕层样点代表性、道路可达性、样点密度、土地利用类别、潜在污染源避让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对剖面样点的代表性、可行性进行核查,确保三普样点布设的全面性、科学性与可行性。市、县三普办与总承包单位共同参与,完成所有样点的校核。

(二)外业调查采样

包括任务认领、立地与生产信息调查、耕层土壤样品采集、剖面样品采集、土壤类型校核与完善等工作。县三普办组织县农技推广中心技术人员与总承包单位共同进行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外业调查采样任务由省三普办认领后通过工作平台分发至本县,外业调查采样队通过手持终端APP完成任务认领、土壤类型图野外校核、实地调查采样、数据保存和上传等工作。在现场确认样点位置后,负责样点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植物类型、化肥、农药使用等立地与生产信息调查,同时按技术规范要求采集土壤样品。其中土壤剖面的调查采样队,须由熟悉土壤分类与制图的专家带队,重点负责挖掘土壤剖面、观察与记载剖面形态、采集剖面发生层土壤样品、纸盒样品和典型剖面样标本,开展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与边界勾绘等工作。

(三)内业检测分析

包括土壤样品制备、流转、检测等工作。县三普办负责对总承包单位内业检测分析开展督导工作,严格按照统一的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工作,加强内部质量控制。

(四)全程质量控制

包括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流转、样品检测、数据审核等4个环节质量控制。县三普办配合省、市三普办对本县域外业调查采样任务的监督检查,资料检查不低于本区域采样任务的5%、现场检查不少于5‰;配合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对所有承担任务的实验室开展检查,监督检查样品制备和检测,样品制备检查数量不少于本区域样品总量的5%;配合省三普办对承担检测任务实验室开展留样抽检,抽检量不低于本县检测样品总量的5‰;县三普办负责县级数据审核工作并提交至省级审核,省、县两级数据审核范围覆盖所有入库数据。配合国家三普办开展外部质量控制相关工作。

(五)数据整理分析

对基础地理信息和历史土壤调查资料、三普工作形成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检测分析数据,采用现代统计分析手段开展系统整理、汇总、分析。

(六)成果汇交汇总

县三普办开展县级土壤普查数据资料分析、图件制作及报告编写等工作;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农业利用适应性评价及土壤障碍改良等成果汇总工作。成果形成包括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县三普办与总承包单位重点开展县级成果汇总,经评审验收逐级提交报送至市、省三普办。开展特色农业区域土壤调查等专项工作,形成洋县特色成果。

(七)土壤资源库

督导并与总承包单位共同将三普土壤样品和主要土壤类型剖面标本入库至陕西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资源库保存。

六、安排部署

(一)工作准备

1.制定方案。县三普办根据省市三普办工作实施方案,与总承包单位结合实际编制我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建立组织、技术、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落实落细工作内容,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三普工作,工作实施方案由三普办统一报三普办备案。

2.持证上岗。组织县级普查相关人员参与省三普办组织实施的各环节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获省级三普培训证书后持证上岗。

    3.前期准备。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联络员及分管领导信息报送至县三普办(见附件1)。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整理三普工作开展所需相关资料,将纸质盖章版或电子版资料上报县三普办(见附件2)。

(二)外业调查采样

1.样点校核。按照国家三普办下发的样点布设数据和要求,组织县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科技人员与样点校核技术支撑单位共同开展耕层样、剖面样点位校核工作,确保布设的样点科学、合理、可行。

2.方案细化。县三普办与总承包单位及调查采样机构共同制定表层、剖面样调查采样方案,明确采样队伍,工作要求,时间节点等内容。

3.耕层样品调查采样。县三普办组织县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科技人员,与外业调查采样队混合编组,全程参与外业调查采样、现场协调与质量监督工作。依据制定的外业调查采样总体进度与采样窗口期,与调查采样机构共同开展野外调查,完成层样点外业调查、样品采集、转运交接工作。县三普办组织县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科技人员负责外业调查采样数据及样品检测数据的县级数据审核工作。计划2023年11月完成约90%表层样外业调查,12月完成地类变更、不可达等样点挪点相关问题的处理。

4.剖面样品调查采样与土壤图校核。县三普办组织县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科技人员与剖面样专业调查采样队伍共同完成剖面样点的外业调查、剖面形态信息描述、样品采集、转运交接、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与边界勾绘等工作。

(三)样品制备流转

县三普办督导、协调总承包单位完成粗磨样、细磨样和入库样品的制备。

(四)内业检测分析

县三普办督导、协调总承包单位及检测实验室,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以及平台下达的检测指标,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内部质控,共同完成数据审核及检测结果报送。

(五)成果汇总

洋县和总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数据的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形成数据、图件、文字成果。

1.数据成果。形成县级土壤类型、土壤理化性状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变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2.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3.文字成果。形成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六)全程质量控制

根据省级全程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流转、内业检测分析、数据资料审核等全程质量控制,随各环节工作开展同步实施。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洋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掌握三普进度等情况,每月末逐级上报三普工作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道办事处提供一名联络人员,负责引、村组协调工作,保障三普工作顺利进行。

(二)技术保障

依托省市三普办、地建集团三普专家组开展的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答疑、指导及技术把关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工作力量,组织县级农技人员全程参与三普外业调查采样、数据审核、成果汇总。形成参与人员名单参与外业调查采样,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审核工作。

(三)宣传引导

县三普办及各镇办积极做好本地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安全保障

土壤普查基础数据属涉密数据,数据量庞大、专业性强。县级三普办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使用国产硬件软件和定位系统,实行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库等级保护和数据使用权限管理等,建立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建立土壤普查各环节的人员,需要签订数据使用保密协议。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队伍针对外业采样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配备应急物资、制定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安全。

联系人:梁中信   联系电话:15309165119

真:电子邮箱: @163.com

附件:洋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成员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

附件

洋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成员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

资料提供单位

资料清单

档案馆

1.县志(最新版);

2.二普相关文字资料

3.洋县区划资料汇编;

统计局

4.年鉴资料(包含气象、气候、水文等);

5.最新统计公告

民政局

6.最新的行政区划;

7.县、街道、村居民点;

交通局

8.道路(公路、铁路等线状要素);

自然资源局

9.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

10.1:1万我县、街道、村界;

11.三调最新年度变更数据库;

12.最新年度变更影像;

13.坡度图;

14.数字高程模型(DEM)(1:5万);

15.区域1:1万土壤图;

16.地质图(1:25万)

17.地形地貌数据(DEM,分辨率≤30m);

16.地表侵蚀程度;

17.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资料;

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18.二普土壤矢量数据、土壤土种土属矢量数据;

19.二普剖面点位数据及资料;

20.二普图件成果成品参考(供参考);

21.农产品标志产品地区矢量范围(地理标志);

22.土壤障碍矢量范围(土体盐渍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