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政办发〔2024〕4号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
“一窗通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全县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质效,合理配置基层工作力量,根据汉政办发〔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就在全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以“综合设岗、多岗融合,一人多能、一岗多责”为主要内容的“一窗通办”工作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工作,建立以“综合设岗、多岗融合,一人多能、一岗多责”为主要内容的“一窗通办”工作机制,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办所有事”的目标。提高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和为民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合理调配镇(街道)工作力量,更好推动镇(街道)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工作任务
(一)整合设置综合窗口。各镇(街道)根据辖区人口规模、群众办件数量等情况,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将便民服务中心单设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保卫生、养老服务、民政事务、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等涉及公共服务的窗口,统一整合为综合窗口,明确标识,实行“综合设岗、多岗融合”,在群众申请办理上述事项时,由综合窗口进行无差别受理、办理,做到“一岗多责”。逐步探索将个体工商户登记、农村宅基地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办理。
(二)合理配置窗口人员。镇(街道)进一步明确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合理确定在综合窗口坐班工作人员数量,确保群众办事时有人办理、工作人员有事可办,其他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根据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需要合理调配。针对季节性、阶段性群众办事高峰,按需增加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坐班工作人员数量,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效率。
(三)加强窗口人员培训。镇(街道)要按照“一人多能”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逐步并尽快做到每一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都能熟悉镇(街道)办理的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熟练掌握每个事项的服务对象、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限要求和办理结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供相应支持。
(四)强化相关业务支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每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线上办理业务进行授权,分配账号。对每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需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决定、备案等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予以认可受理。镇(街道)要根据推行便民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工作机制需要,明确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办理事项的决定权限。
(五)持续优化便民服务。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积极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预约办事等便民服务举措,探索“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建立基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服务质效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1月底前)。印发全县推进镇(街道)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机制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规范标识标牌,设置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通办窗口,配齐通办窗口设备,明确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梳理完善镇(街道)“一窗通办”事项办事指南。以各镇(街道)为单位召开推行本镇(街道)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工作,并于2月10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综合窗口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指导股,电子版发至邮箱569324294@qq.com。
(二)培训阶段(2024年3月底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业务培训,指导镇(街道)做好系统设备调试、事项合理授权及业务培训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保障相关系统、账号、权限开设到位。各镇(街道)可派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业务股室跟岗学习,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所有综合服务窗口人员将下沉到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接得住,能办好。
(三)运行阶段(2024年4月1日前)。镇(街道)各站、办、所按照下沉到镇(街道)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科学合理整合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施“一窗式”无差别办理。各镇(街道)请于4月1日前将“一窗通办”工作落实情况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4月底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查看、现场模拟办件、电话抽查办件等方式对镇(街道)“一窗通办”工作进行现场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四、加强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市县要求,把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一窗通办”工作机制,作为提高全县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合理调配镇(街道)工作力量的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行。全县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时间节点。各镇(街道)要在2024年1月底前将此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3月底前完成业务培训、有关授权、综合窗口设置、健全制度等相关工作,基本建立“一窗通办”工作机制,面向群众开展综合服务。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在推行此项工作的过渡期内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积极履行牵头职责,根据此项工作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加强对全县镇(街道)“一窗通办”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洋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工作人员信息表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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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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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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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成员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备注 |
1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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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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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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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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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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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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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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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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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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