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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树关镇

更新时间:2021-11-13 15:47:32

机构职能

中国共产党槐树关镇委员会是镇一级党的机关,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槐树关镇人民政府是镇一级行政机关,在镇党委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处理本镇各项综合性行政事务。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检查)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做好镇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确保村民受益。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引导村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和创业,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县上有关部门业务指导下,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发展,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提供符合辖区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防灾救灾应急救援、国防动员其他公共服务。做好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文化旅游、环境保护、拥军优属、殡葬等工作。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搭建辖区便民服务体系,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等提供良好服务,提高发展活力和动力。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普法教育,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与县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协作机制,以及对派驻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在县上有关部门业务指导下,做好辖区防汛、防火、防震、人防、房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村事务管理,发挥民主协商在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洋县槐树关镇

镇政府联系电话:0916—841230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机构领导

许刚:镇党委委员、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装工作。

庞钦: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财政审计工作。

张立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管理、易地移民搬迁、城建、村庄规划、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以工代赈、统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站所:自然资源所、统计站、城建站。

周林君: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工委主任、政法委员、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统战委员。主持镇工委日常工作,负责镇党委日常工作,分管机关管理、机关财务、统战、工会、金融、乡村振兴、苏陕协作、信访、综治维稳、政法、司法、深化改革、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网络信息安全、政务信息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意识形态领域监管、舆情监管工作。分管站所:党政综合办、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联系派出所、法庭、交警中队。

尚建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巡视巡查工作,卫健、人居环境整治、医保,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站所:卫健办。

陈莉: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分管党建、组织、宣传、编制、老干、科技创新、人才、共青团、妇联、史志、人事劳资工作,协助抓好目标责任考核及意识形态领域监管工作。

范汉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水利(河长湖长制)、林业、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防火)、社会保障、小微企业、引汉济渭库区移民工作。分管站所:林业站、社保所、市监所。联系引灌站、水利工作站、兽医站。

杜鹏: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乡村振兴、苏陕协作、民政、教育、残联、老龄、红十字会工作。分管站所:乡村振兴办、民政办。

张民宣: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镇武装部全面工作,分管交通、应急抢险、文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联系辖区通信、电力、金融单位。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时飞: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承办党建、组织、宣传、统战、印章管理、协助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县委及相关部门的日常事务。

(2)承办宣传、史志、共青团、老干、科协、科技人才、行政事务审批等工作,协助党建、组织、人事劳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日常事务。

(3)承办宣传、机关工会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承办文件收发运转、报刊分类传送、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协调人大、政协等日常事务。

(4)承办机关出纳、公务用车驾驶及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5)承办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等日常工作。

(6)承办举报受理、纪检监察及作风效能督导等工作,协助市监所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

牛星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等工作。

(2)负责发展改革与计划、招商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管理、农村公路养护、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3)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动态调整和日常维护,涉农整合资金专户资金的拨付、监管。承担互助资金协会监管、金融、苏陕协作等工作。

(4)负责乡村振兴数据信息监测、系统维护、信息查询、移民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协助做好经济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的群众接待、系统维护、信息查询等工作,承办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协助做好经济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市监所日常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加挂司法所、信访办、综治中心牌子)

庞坤钧: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司法所所长,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负责司法所、综治中心、信访办日常工作。

(2)承担信访接待、调解处理民事纠纷等工作,承办信访件的受理、转办、督办、回复及信访系统数据维护等工作。

(3)协助司法所日常工作,承办司法调解、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两率一度、防范和处置邪教、社会治理等工作。

(四)民政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事务站牌子)

马虎军:负责民政办日常工作,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承办老龄、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2)承办民政、民族宗教、拥军优抚等工作。

(五)文化建设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王 鑫:卫健办主任,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协助综治中心日常工作,承担信访接待、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等工作,负责12345平台信件运转、回复工作。

(2)负责妇联和文化站日常工作。

(3)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化管理及人口出生实名登记核查反馈、医疗保险、疫情防控等工作。

(4)负责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承办教育、文化旅游等工作,协助做好卫健办日常工作。

(5)承办疫情防控、医疗救助,文件取送等工作,协助监察工作。

(6)承担计生优惠政策奖扶、信访案件处理等工作,负责移民搬迁财务管理工作。

(六)财政所

马红文:财政所所长,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承担财源建设、资金管理、财务监督等工作。

(2)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协助市监所日常工作。

(七)社会保障事务所

张小英: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承办社保、就业、养老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日常事务,协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所

郭永红: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负责市监所日常工作,承担食品药品行政事务审批。

(2)承办市场监督执法及日常工作,协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人事劳资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

吴 波:负责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承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2)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消防等工作,协助武装工作。

(十)公共事业服务站

陈善文:公共事业服务站负责人,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负责生态环保、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助农村宅基地审批、通信保障工作。

(2)负责引汉济渭库区移民后续工作,协助农业农村工作。

(3)负责城建规划、住房保障等工作。

(4)负责机关廉政灶管理工作,协助集镇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十一)统计站

柯贤涛:负责统计站日常工作,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承担重点项目推进及营商环境保障工作。

(2)负责水利、河湖长制等工作。

(3)负责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十二)林业站

曹旭东:林业站站长,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负责秦巴生态保护及林业站日常工作。

(2)承办林业站日常工作。

(3)承办林业、气象服务等工作。

(十三)自然资源所

周 忠:自然资源所所长,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负责自然资源所全面工作。

(2)负责用地规划审查、地质灾害防治预警、自然资源现场核查、日常巡查执法等工作。

(十四)农业综合服务站

谭 超: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负责农业综合服务站全面工作,承办农业、农经、农村宅基地审批、技术推广、汉江禁捕等工作。

(2)负责农经站日常工作,承办农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协助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

(3)承办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等工作。

(4)协助引汉济渭库区移民、协助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等工作。

(十五)便民服务中心(大厅)

苏连刚: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916-8412308。

(1)负责办事流程指引、政府公章管理等工作。

(2)负责镇人大主席团联络协调工作。

民政办、卫健办、社保所、自然资源所每天安排一人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坐班。各站办所,机关干部在完成个人负责、承担、承办及站所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承担管业务管安全、管稳定的职责,并接受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安排和业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