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工委、办事处机关日常党务工作、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议,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事项的落实、检查、督办等工作。
(2)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负责党内监督,监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遵守党的章程和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日常工作的安排,负责街道重要事项的组织、综合协调、考核等工作。
(4)负责街道文电、机要、保密、信息编发、档案管理,以及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等工作,负责街道会议的组织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5)负责街道干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做好本街道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6)负责街道机关安全保卫、值班值守、车辆管理和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7)开展消防、防灾、减灾、应急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
(8)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巡查工作和隐患排查工作。
(9)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何青峰 电话:0916-8291495
2.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工委办、政协工作联络处)主要承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承担人大、政协等有关工作职能。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加强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街道社区党建;统筹抓好辖区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按照省、市、县委部署,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多种载体活动,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建设。
(3)组织实施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加强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管理和思想教育。
(4)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团结辖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党外干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基层统一战线建设、民族团结及对台、侨务和民族宗教工作。
(5)负责辖区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工作;做好辖区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辖区妇女权益保障等工作,保障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6)负责辖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7)负责街道政协工作的组织、协调,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学习培训、调研视察、专题协商、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
(8)负责辖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辖区民兵整组、潜力调查、兵役登记、军事训练和征兵工作;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应急维稳和民防等工作。
(9)协助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党群服务性工作。
(10)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何宛洋 电话:0916-8291495
3.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主要承担指导基层自治、社区建设、扶贫帮困、房屋和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职能。
(1)负责辖区社区(村)换届选举工作的筹备和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实施村(居)务公开工作;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社区经费管理,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补贴报酬待遇核发、考核培训等工作。
(2)负责社区办公及服务设施建设达标;做好社区(村)硬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辖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工作。
(3)负责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初核等工作,负责对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核工作;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初审等工作;做好辖区儿童福利、救助和留守儿童等相关工作。
(4)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5)做好老年人高龄补贴的申请、受理、初审和发放工作(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补贴、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贴的申请、受理、初审和发放工作。
(6)残疾人相关工作。
(7)协助做好沿街路牌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新建道路的拟名工作。
(8)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物业管理监管及相关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
(9)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做好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区级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做好房屋租赁的备案和房屋纠纷调解工作。
(10)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李亦菲 电话:0916-8291495
4.文化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科教文化、健康卫生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以及社区文化建设、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1)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做好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利用和维护工作,统筹辖区内的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
(2)组织开展“两项工程”的宣传组织,免费婚检、“两癌筛查”、“两筛”、“三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及免费计生和防艾药具的管理发放,做好妇幼保健知识宣传;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群众性卫生健康活动,落实辖区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落实辖区“除四害”工作。
(4)配合做好辖区传染病病例发现、疫源地处置,疫苗接种摸底动员;
(5)牵头组织社区(村)对传染病疫源地的消毒,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流调的入户工作;
(6)协助做好辖区卫生健康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非法行医的打击、取缔工作;
(7)负责新农合参保、农合报销和外伤调查工作;大病救助审核上报工作。
(8)配合做好“控辍保学”等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9)配合做好辖区无证办学(办园)、无证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
(10)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新民 电话:0916-8291495
5.社区发展办公室(1)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发展规划、监督管理等职责;
(2)协助国土资源所开展区域内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3)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
(4)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辖区内拆迁工作的政策宣传、解读;
(5)负责拆迁前期调查摸底和资金预算、协议签订、资金发放等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6)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杨建成 电话:0916-8291495
(二)事业单位
1.综合执法办公室(加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条块的管理服务和执法力量,履行辖区内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生态环保等综合管理工作职能。
(1)统筹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容大环境的日常检查;扎实做好市县通报、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等各类问题的整改,抓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做好城市管理各类迎检工作。
(2)配合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停车和公共停车场建设以及社会停车场对外开放的管理工作。
(3)做好煤改洁、散乱污整治工作。
(4)协助做好辖区动物防疫相关工作,落实动物防疫相关责任。
(5)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龙全 电话:0916-8291495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维护稳定、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综合治理、信访接待、纠纷调处等工作职能。
(1)做好辖区安全稳定工作;做好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2)协调辖区其他单位做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开展见义勇为有关工作。
(4)协助做好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邪教防范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做好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
(5)做好辖区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欠薪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稳控、矛盾化解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做好街道一级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处置化解辖区信访问题,办理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6)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杜世明 电话:0916-8291495
3.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1)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产业发展工作等相关工作。
(2)配合做好辖区农业、林业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地下水资源登记检查等相关工作。
(3)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确权和土地流转及其他集体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4)指导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三资”委托代理记账工作;负责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检查及审计工作;做好辖区清产核资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5)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落实街道“河湖长”相关工作任务。
(6)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改厕工作。
(7)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杨波 电话:0916-8291495
4.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1)承担辖区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驻地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工作的业务办理,包括:就业创业证书的办理、年检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料收集、审核、项目考察以及配合做好贷款回收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辖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劳动维权的政策宣传、综合服务、基金稽核、统计上报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4)依法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参与创建双拥模范区活动,做好辖区涉军人员的稳定、教育管理、优待抚恤、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5)负责街道便民服务场所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
(6)指导村(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工作。
(7)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李群 电话:0916-8291495
(三)县级部门派出机构
1.司法所:主要承担司法、调解等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姚建利 电话:0916-8291495
2.财政所:主要承担本街道财政所收入和支出、办村财务管理及指导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胡亚斌 电话:0916-8291495
3.国土资源所:主要承担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董少波 电话:0916-8291495
4.市监所:主要承担市场监管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刘峰 电话:0916-829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