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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村镇

更新时间:2023-11-30 11:06:59

机构职能

谢村镇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做好镇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确保村民受益。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引导村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和创业,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县上有关部门业务指导下,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发展,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提供符合辖区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防灾救灾、应急救援、国防动员其他公共服务。做好自然资源、科学技术、文化旅游、环境保护、拥军优属、殡葬等工作。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搭建辖区便民服务体系,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等提供良好服务,提高发展活力和动力。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普法教育,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与县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协作机制,以及对派驻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在县上有关部门业务指导下,做好辖区防汛、防火、防震、人防、房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社区)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发挥民主协商在村(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汉中市洋县谢村镇谢村街

办公电话:0916-852245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邮编:723309

机构领导

周建涛(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分管武装工作。


李永强(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熊宝虎(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党委日常工作;主持工会工作;分管群团、政法、信访、乡村振兴、机关管理、人事劳资、档案管理、统战、商会工作;分管党政办、社会治理办;负责所包片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李  茂(党委副书记、工委主任、政法、统战委员):负责党委日常工作;主持工会工作;分管政法、群团、机关管理、人事劳资、档案管理、统战、商会、行政事务审批等工作;协助分管信访工作;分管党政办、社会治理办;负责所包片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刘  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监察组)工作,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和重点工作效能督查;负责所包片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李  莎(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委员):分管组织、党建、宣传、党史、考评考核、教体、文旅工作;分管文化站、协助分管党政办;负责所包片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罗红斌(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林业、水利、河(湖)长制、汉江流域禁捕禁采、气象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应急办、市监所、林业站、水利工作站;负责所包片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汪栋(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市监所,负责疫情防控专班转运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包片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王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武装部全面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劳动保障、交通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所、社保所、公用事业办。负责所包片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闫涛(副镇长):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移民搬迁(库区移民)及后续帮扶、村镇建设、园区及重点项目、发改(科技)、经贸、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及统计、科技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所;负责所包片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刘昌东(副镇长):主持团委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保险、金融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所包片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行政编制9名,设主任1名,主要负责人:侯向锋。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负责党务、政务、督查考核、综合协调工作,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文件印章、车辆管理,负责组织、党建工作、机关人事劳资、宣传文化工作;负责机关资产、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主要负责人:汪  栋。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负责镇域内项目申报、管理,工业、非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应急(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环境保护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由行政副职领导兼任)主要负责人:罗红斌、副主任1名,杨志英。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秸秆禁烧、长江禁捕,指导督查综合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四)文化建设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主要负责人:陈红梅。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承担宣传思想和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以及社区文化建设、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副科级,行政编制9名,设主任1名,主要负责人:周新民。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负责司法、信访、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及平安创建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牵头协调督导辖区政法基层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六)财政审计所:行政编制7名,设所长1名,主要负责人:刘小碧。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稽核工作,专项资金核算管理,结算会计业务工作;“一事一议”项目,涉农补贴管理工作;村财镇管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内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机关财务代理;负责对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等工作。

事业单位:

(一)综合执法办公室:副科级,事业编制17名,设主任1名,主要负责人:汪  栋。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负责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督、村镇建设、农、林、水、文化旅游等综合执法工作。建立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协调机制。承担商贸流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职责。

(二)农业综合服务站:事业编制13名,设站长1名。主要负责人:王  磊。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就业创业、动植物防疫检疫等具体服务工作。

(三)公用事业服务站:事业编制7名,设站长1名,主要负责人:李  刚。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承担道路管护、绿地广场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职责。

(四)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事业编制13名,设主任1名,由党委副书记熊宝虎兼任。办公电话:0916-8522455

主要职责: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信息化、便民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县级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推进所有委托下放事项、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大厅服务。负责建立健全镇村联动的便民服务制度和服务网络。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兑现社会救助、老龄、残疾人、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发布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信息等工作;与站、办、所统一办公,实现便民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