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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洋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洋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x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洋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地址:洋县学巷街26号,联系电话:0916-82282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安洋县”新浪微博号、“洋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洋县”今日头条号等载体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430

()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928

行政强制

2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0.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洋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倾听群众心声及建议意见渠道有待拓宽。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能,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民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切实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洋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