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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政办发〔2024〕33号 关于公布洋县县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洋政办发〔202433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洋县县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规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陕西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文旅发〔20223号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洋县县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内容更新完善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二、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县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单位提出,经县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

三、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实际,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附件:洋县县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9日